每一场降雨过后,我家小区的地面上便会形成大大小小的“湖泊”,出入小区的人们只好踮着脚尖绕“湖”而行,那模样颇有几分幽默。小区是柏油路面,排水设施完备,何以有大量的积水不能及时排走而形成一个个“湖泊”呢?
笔者经过精心观察发现,原来是路面不平造成了这种小区路面的“湖泊”现象。本来以为这种现象只出现在我居住的小区,是个别现象,但与办公室的同志们聊天中得知,他们居住的小区也同样有这种“湖泊”现象。
不仅小区路面如此,沈阳市有些大马路也是如此。雨后人们常见这样的情景:走在人行道上的行人,常常被飞驰而过的车辆溅起的泥水弄得满身。有些人为此责备司机不讲职业道德;也有人为司机抱不平,说司机因为技术不高,遇到紧急情况时处置不当才造成了溅水现象。其实,原因还在路面不平坦、积水不能流畅排走,苦了行人,也殃及司机。
铺建柏油路面不像盖大楼,质量不好能给生命和财产带来安全隐患,但路面不平也确实给行人或车辆带来极大不便。小区居民绕“湖”而行,路边行人身溅泥水,就是后果之一。近些年,沈阳市的道路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果,市民为之赞叹。瑕不掩瑜,我们也不能不看到有些道路虽然通过了验收,但还存在着大大小小的“疾病”。例如,不久前,一位对道路颇有研究的朋友,带着我开车行进在通过验收不久的路面上,一一给我指出了这条道路的种种“病症”。他说,你看这么慢的车速,车子还这么颠,说明路面非常不平,没有达到道路规范要求的平整度。又说,车子压上井盖,感觉这么明显,这井盖调整得就不合格,井盖子不是高出地面就是低于地面。听了他说的这番话,我感觉茫然。新修的路咋成了这样?建筑号称百年大计,一条道路的“寿命”少说也得十年,而这路怎么竟“未老先衰”了呢?商品都有保质期,像马路这样特殊“商品”,它的保质期应该是多长时间?一旦这样的特殊“商品”出了问题,“广大消费者”向谁要求“保退保换”?向谁要求“索赔”?这是道路建设行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决不能让那些拿了国家的工程款,却生产出了劣质路面的施工单位,像没事人一样,得不到任何惩罚。工程的业主单位在修路时,也要“货比三家”,建立工程质量档案,请那些经常生产劣质路面的施工单位,到一边“凉快去”!本报记者龚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