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庆长假的最后一天,“法兰西巡逻兵”取消了飞行表演,上万名观众抱憾而归。(据10月8日《京华时报》报道)
“巡逻兵”无法“巡逻”的原因,报道中说是因为大雾导致了能见度低,给人的印象似乎是天公不作美,但同一天新华社的一条消息道出了实情:“北京空气质量4日下降,长假最后两天达轻度污染!”——原来如此!“巡逻兵”遭遇狙击,汽车无疑是这一事件的“元凶”。从这个意义上说,汽车不仅狙击了“巡逻兵”,也狙击了我们每一个人———空气污染不是已经夺去了我们的灿烂阳光、我们的新鲜空气了吗?
但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我们看到“专家”们提出的几乎所有治理汽车污染的措施,都是从不损害汽车利益集团利益的角度出发的:无论是实施“欧Ⅱ标准”也好,提高汽油质量也好,还是“拓宽道路,为汽车使用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也好,最终的结果无非是提高了汽车制造商、销售商的利润率,但到底能不能解决问题,却非常令人怀疑:因为这些措施已经在早就进入“汽车社会”的欧美实验过了,而汽车仍然被认为是污染空气的罪魁祸首。需要被质疑的,恐怕是以私家车为基础的“汽车文明”本身。资源和空间决定了我们无法在中国“克隆”欧美的“汽车社会”。大力鼓吹以私家车为基础的“汽车文明”的人有一个最津津乐道的理由,就是汽车可以提高效率。但美国著名的环境经济学家保罗·霍肯算了这样一笔账:一个美国车主一年的行车里程也不过8000英里左右,这样一算,车主的平均行驶速度为每小时5英里,实际上和自行车的速度差不多。保罗·霍肯认为:车主只为了达到一辆自行车的速度而破坏了我们的城市,破坏了我们的空气、肺和生命,甚至还带来了全球变暖的危险,“代价实在是过于高昂了”。
“法兰西巡逻兵”无法“巡逻”,本身并不是什么太大的事情。但是作为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事件,它倒是提醒我们,作为可以从容选择的“后发国家”,我们完全可以超越以私家车为基础的“汽车文明”阶段,直接建立起一个能源消耗和空间占用都要小得多,对环境的污染也要轻得多的以公共交通为基础的新的“汽车文明”——毕竟我们只能“根据条件许可来生活”。而对汽车利益集团以及和他们有着“复杂的共谋”关系的经济学家,则要保持足够的警惕。(稿源:江南时报)(作者:郭松民)(编辑:杨国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