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外遇,所以导致我选择离婚。”10月10日下午,在成都市成华区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上,32岁李菲(化名)拿出手机,当场用储存在手机卡上的十八条手机短信,指证丈夫的确与第三者有感情纠葛,所以导致夫妻间感情破裂。据悉,手机短信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出现,在成都市尚属首次。
丈夫习惯离家出走
1997年7月,广汉来蓉的李菲与万某相识并结婚。当时,李菲在成都钢管厂上班,万某则在一大型商厦工作。虽然家境清贫,大家拥挤在一套租来的小屋里,但夫妻俩都勤奋工作,双方相扶相携,感情极好。两年后,他们的爱情结晶顺利降生了。
李菲原本以为女儿的降临,会给这个清贫的家庭增加更多的温情。然而,随着生活状况的逐步好转,原本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却开始变了。工厂改制后,李菲在新公司当上了一名清洁工,而万某则到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当起了副总经理。今年5月15日,万某以去乐山出差为由离家出走,其诡异的行为顿时让李菲起了疑心。经过调查,李菲痛苦地发现丈夫其实根本没去乐山,而是仍在成都与一名年轻女子呆在一起。得知真相后,李菲不由得失望到了极点。
第三者频繁发来短信
从此以后,李菲和丈夫的关系迅速恶化,两人经常为一些小事吵得不可开交。不久后,李菲开始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手机短信。经查,这些短信全部都是一个女子发来的。
“你不是想成全我们么?好的,我去和他过,让你解脱。”“现在由不得你,你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你打电话怎么不说话,搞节目是吧?想取证,随你。”“像你这种素质这么低,连短信都不会发,他能容忍你?现在是竞争的社会,你的差距太大了。”
一条条充满刺激性的手机短信不断飞进李菲的手机里,让她欲哭无泪。李菲说,这些短信就是第三者发来骂自己的,因此她把每条短信都搜集了起来,目前存有18条同类信息,“我要以此为证据,指证是第三者把丈夫钩走的。”忍无可忍的李菲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判定双方离婚。
手机短信首上法庭
10月10日下午2时左右,成都市首例采用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离婚案正式开庭审理。记者在法庭上看到,曾经同甘共苦的一对夫妻互相横眉冷对,已是形成陌路。李菲将第三者的照片及18条手机短信等资料当场提交给法庭。
庭审开始后,针对李菲的离婚要求,万某回答得极为干脆,“同意离婚”。虽然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终因双方存在分歧无果而终。
据悉,手机短信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出现,在成都市还是首次。它究竟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对此,四川应天缘律师事务所吴其垣律师认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使用规则中,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同时,最新出台的证据使用规则中也有录音、录相及电子资料可作为证据使用的规定。因而,他认为,手机短信作为一种通过电信运营商发送电子视听资料,其内容与短信发送方的手机号码一起,只要能够形成有效的证据锁链,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据悉,法院将择日再审此案。
成华法 四川新闻网记者 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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