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近期顺德区工商局对辖区内103家中方股东缺失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进行清理,规范该类企业的主体经营行为。通过前期的清理和宣传,许多企业已主动到属地分局办理了相关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据悉,由于历史和客观原因,以前外方投资进入顺德时多与国营、集体企业合资或合作,一些国营、集体企业就成为了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股东。前几年,一些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股东以股份制改造、破产改制和兼并收购等形式,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转制,客观上造成一些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股东缺失。另外,由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登记管理执行分级管理原则,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办理注销手续时未能及时发现和清理,这也是造成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缺失的另一个原因。
企业股东缺失不但对企业本身的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扰乱正常经济秩序,对社会产生较严重的负面影响,造成企业股权不明、产权不清,影响企业对外的民事行为能力,企业对社会的信用更是无从谈起。由于股东的缺失,造成很多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社会之间的不明确因素,企业发生民事纠纷后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无法解决。
针对以上的问题,顺德区工商局于今年开始,将企业股东缺失的问题列入重点监管范围,通过年检调查,发现中方股东缺失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103户,顺德区工商局向这些企业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规定其在7月31日前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期间此类企业已完成股份承接、企业性质变更的有13户。由于中方股东缺失企业个案性质各异,区局将针对各类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逐一清理。(编辑: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