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创建园林城市是实现“三最”奋斗目标的一项主要任务。为此,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2005年把成都建成国家园林城市。
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高度重视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并把创建工作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协调一致,统筹安排。
创建园林城市,发展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是实现市委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中国西部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实力最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新成都的必然要求,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把成都建设成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它对于构筑西部战略高地,增加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要求区(市)县政府、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创建园林城市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从创建工作抓起,大力推进绿化建设,使创建工作成为一项造福成都人民的“民心工程”、“实事工程”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工程,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困扰绿化建设的用地和资金等关键性问题,保障了绿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城市园林绿化成绩显著。目前,我市已获得了“全国绿化先进城市”、“四川省全面绿化第一市”的称号,市辖都江堰市、崇州市、双流县、金堂县已分别获国家或省级“园林城市”称号,府南河综合整治工程、活水公园建设、成都动物园和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分别获得联合国“人居最佳范例奖”、“地方政府首创奖”、“优秀水岸最高奖”、“全球五百佳”等多个奖项。
为了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动员大会,提出了“统一领导,市区联动,寓创于建、务实稳妥、各方协调,全民参与”的要求。创建园林城市已成为市、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共识,大家都在积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努力增加绿地面积,共建绿色家园。为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的有序推进,市、区建立了创建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督查制度,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大力宣传和层层动员,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创建热潮。汤大清高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