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200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和户口转接办法毕业生回沈人事局都“接收”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王术)今后,沈阳市人事局毕业办不仅可以为未就业毕业生免费保管两年档案,还可以免费为其推荐就业。昨日,沈阳市出台了《沈阳市关于2004年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档案和户口转接程序的办法》,对各类毕业生档案转送和户口迁移作出明确规定。按照规定,对沈阳市未就业的毕业生,如本人愿意将档案和户口转回沈阳市的,派遣《报到证》开到沈阳市人事局的(含外地生源毕业生在沈阳市办理先落户后就业的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名头为沈阳市人事局(×××)单位的,以及派遣《报到证》名头为沈阳市所属非公有制单位的,均可由毕业生所在学校将其档案转送到市人事局毕业办。如果派遣《报到证》名头为沈阳市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可将档案和户口转送或迁移到国有企事业单位,也可转送或迁移到沈阳市人事局毕业办,由毕业办转到用人单位;名头为沈阳市所属的非公有制单位的,将档案和户口寄或送到沈阳市人事局毕业办。上述两种情况要自带户口迁移自带证。外埠生源毕业生户口迁到沈阳的,其户口可落在沈阳市人事局毕业办集体户口或单位集体户口,单位无集体户口的落在市内亲友家。沈阳市生源的毕业生户口则迁回自己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