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康景林)今日上午,太原市中院对5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执行了枪决。他们是故意杀人犯冯豆豆,抢劫犯陈国中,故意杀人犯李建杰,绑架犯常晓静,故意杀人、抢劫犯施正国。
2001年7月25日下午1时许,太原理工大学职工冯豆豆在办公室向宿某索要欠其钱款,两人发生争执。冯豆豆采用手掐、订书机砸、塑料袋勒颈等手段致宿某死亡。
今年2月3日下午,陈国中与胡勇(在逃)在古交市电影院乘坐张某驾驶的出租车前往上泉村。两人看到张某随身携带手机,顿生歹意,用尼龙绳勒张某的脖子,用金属打火机击打张某头部,张某因机械性窒息死亡。
李建杰,河北省丘县人,2000年9月1日起因抢劫罪开始在太原第一监狱服刑。2003年9月25日7时许,同监犯王某与李建杰因小事争执遂即厮打。李建杰持皮带托滚轴朝王某猛击数下,致其当场死亡。
常晓静,捕前原在清徐县徐沟镇乔某的修理厂工作,记恨乔某没有给他放假,又拖欠一个月工资不给。2003年4月10日中午,常晓静将放学途中的乔某之子杀害。
2001年4月至11月间,施正国伙同张福军(已判处死刑)在大同市等地,共抢得财物价值万余元,并杀一人。2002年3月14日23时许,施正国在太原市金属公司宿舍楼与王某嫖宿,发现王某包里有钱,便图劫财。施正国持菜刀朝王某连砍数十刀,致王某昏迷倒地,抢得价值644元的手机一部、现金350元,挎包一个。王某成重伤。
(来源: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