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2日讯临汾市实验小学要求四年级学生每人交纳50元“快板费”,“否则就不让学生上课”。10月11日,临汾市实验小学一位四年级学生的家长向本报反映此事,并说亲眼看到“没有交快板费的学生都在教室外边罚站”。随后,记者对此事做了调查。
临汾市实验小学的田素芳副校长介绍说,“快板”是该校开设的校本课,也算是选修课。考虑到这是一门特长课,所以校领导决定将“快板”课程作为本校特色的“校本课”,但是该校又没有这方面的专业老师,只得在社会上聘请。目前已聘请了两位临汾市“最好的快板老师”,每个老师的月薪1000元,由众学生每人交的50元支付,其中还包括买快板的成本。田素芳副校长说:“我们这是以活动养活动,请人写词、排节目、演节目用的服装等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弄不好学校还得贴钱。”快板课从三年级第二学期开始到四年级第一学期结束,每周抽出一天,利用下午放学后的一小时时间学习。
该校四年级第六班班主任段老师说,本月7日学校通知让收“快板费”,她就通知学生,说本学期还要学快板,“去年交多少,今年还交多少”。但到10月8日上午,全班只有8名学生交了钱。许多学生问“不学行吗?”还有的学生说“我妈不让学”。段老师答复说:“如果不学或者有特殊情况可以找田副校长签个条”。考虑到学生已经学了半年,如果不接着学,以前学的课程就荒废了,加上当时其他班的学生大多已交了钱,所以她“吓唬”学生,说“看看哪位家长不配合,下午来了别进教室”,但下午并没有那样做。
四年级一班的一名学生偷偷告诉记者,10月8日上午老师通知让交“快板费”,他下午就交了。“校长让学的,谁敢不交钱?平时5点就放学了,学快板时到6点多才放学”。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