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0月13日电 (记者周伟胡锦武)记者近日在基层一些地方采访时,许多干部反映,当前基层干部遭遇的“负担”名目繁杂,令人不堪重负,为此他们满腹委屈。
某地党群部门的一位普通干部向记者介绍了他去年一年的“负担”情况:招商引资责任金600元,防治非典100元,6月份抗洪抢险交了100元,年底参与民政部门的献爱心活动100元,年底交计划生育基金50元,年底交防洪抢险基金80元,工业园区建设2000元。这位干部的月收入650元左右,如此一算,一年的“负担”确实不轻。
类似的情况记者在采访中碰到了不少。比如某县一位科级干部说,去年县里搞工业园区建设,要求每位正科级干部出资2万元,用于工业园区平整土地、建设厂房等。这位干部说,由于自己的月收入不到800元,只好向别人借了1万元。他不无忧虑地说:“以后能不能拿回钱来很难说,这取决于园区企业竣工投产后的效益,这个风险太大了。”
这位干部补充说,县里搞招商引资也要干部交押金,一般干部交300元,正科级干部交1000元,如果招商引资任务没完成押金就拿不回来了。
在采访中,一些干部认为,上述“负担”中有许多其实是违法行政、搞变相摊派:不管大家愿不愿意,都是一刀切,强行从财政上扣工资;或者是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强令基层干部交这交那。
为什么基层“干部负担”问题变得如此突出?江西省社科院一位研究员分析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一大原因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农民负担”成了高压线,基层一般不敢触摸。然而上级给基层下达的有关任务与税费改革前变化不大,有的项目根本没有调减,结果形成的缺口给基层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为了完成任务,基层只好把任务摊派给干部,造成“干部负担”过重。另一方面,一些地方为了“政绩工程”的需要,千方百计把摊派之手伸向基层干部。
广大基层干部是做好基层工作的骨干力量。重视基层干部、关心基层干部、爱护基层干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干部负担”问题,有关部门应当引起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如果任由摊派之手伸向基层干部,不仅会损害这部分干部的切身利益,而且会严重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