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场医疗事故使六合少妇牡丹(化名)永远失去了生育能力,作为补偿,医院一次性支付了5.7万余元。然而,这笔钱还没来得及交到牡丹手中,却被丈夫悄悄独占。受到伤害的牡丹两次起诉离婚,并要求丈夫全额返还自己的补偿款。近日,六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面支持牡丹的诉讼请求。
25岁的牡丹3年前嫁给同村一位年龄相当的男青年,生活不好也不坏。次年9月,牡丹在当地一家医院生下一个健康女婴,自己却因大出血被医生切除子宫。3个月后,在区卫生局的协调下,医院与牡丹及其丈夫签订了一份调解书,医院向牡丹支付人民币5.7万余元。随后,丈夫瞒着牡丹从医院领走了这笔钱。
牡丹称,丈夫并没有将这笔钱交给她或用于给她补身体,却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给自己买了价值9000元的商业保险。丈夫的举动深深伤害了牡丹,去年4月在多次规劝无果的情况下,牡丹毅然向六合法院提出离婚。但那次,丈夫在法庭上信誓旦旦地坚称自己深爱着牡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也认为两人离婚的原因,主要是为了那笔补偿款,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因此判决“不准离婚”。
离婚不成,又看不到丈夫有丝毫和好举动,伤心失望的牡丹无奈地回了娘家,一住就是一年。期间,牡丹不断索要,但丈夫仍不肯交出那笔补偿款。今年3月,牡丹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并明确要求丈夫全额返还补偿款。这一次,丈夫对离婚不再坚持,却认为补偿款里还包括自己的“护理费”,不能由牡丹独得,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认为,牡丹子宫切除不能生育,所受的精神痛苦众所周知,医院为此所给予的赔偿款理应作为牡丹的个人财产。然而其丈夫却将此款擅作处理,不仅侵害了牡丹的合法权益,而且直接导致了夫妻反目、感情破裂。现在牡丹要求丈夫给付补偿款,合情合理合法。(杨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