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10月13日电 台湾消息:台湾嘉义市民张淳凯去年11月送货时,将邻居1岁多的简姓男童放在货车助手座,车行约10分钟后,男童出现抽搐,救治无效死亡。检察官调查发现,男童未系安全带,因车辆颠簸造成脑出血致死,依过失致死将张淳凯起诉。
张淳凯(22岁)昨晚受访时称,他很疼爱简姓男童,实在不相信一趟短暂的路途,在没有任何碰撞的情况下,会使男童丧命。
起诉书说,未婚的张淳凯,平时很喜欢逗弄简童。去年11月9日下午5时,张淳凯未经孩子父母同意,把当时年仅1岁7个月大的简姓男童抱上车,与其一道去送货。车行约10分钟后,他发现坐在助手座上的简姓男童抽搐,于是赶紧将男童送医,住院5个多月,今年4月17日仍告不治。
医院诊断,简姓男童抽搐,是脑水肿与脑出血病征。检察官洪三峰为查明真相,会同法医解剖发现,男童脑部没有任何病变,但有脑出血情形。法医认为,脑出血是撞击或前后摇晃导致,检察官因而认定,张淳凯应负全责。
检察官在起诉理由中指出,张淳凯本应注意简姓男童发育尚未完全,身体器官尤以头部最脆弱,难以承受开车时激烈摇晃与颠簸,竟疏于注意,将男童放在小货车助手座,在没有安全措施及行车摇晃等因素下,才造成男童脑部受创。(刘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