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晋江讯(记者曾绍洋)近日有市民向本报晋江记者站反映称,青阳有不少被人称为“残疾车”的残疾人代步车在从事非法营运。记者昨日就此进行了采访。
昨日下午,记者在青阳阳光路发现了两三辆“残疾车”。有辆车停在一超市出口处等客,司机看到记者举起相机准备拍照,立刻调转车头跑开了。记者询问一旁的摩的司机,对方告诉记者,那辆敞篷的“残疾车”是冒牌货。
大多不是真正“残疾车”
据晋江交警青阳一中队蔡中队长介绍,“残疾车”营运是困扰交警很久的一个问题。目前,在晋江市区大约有一百辆“残疾车”,司机绝大部分是外地来的。这些“残疾车”一般在阳光路和水路学路口从事营运,白天可能只有三三两两的几辆,但到了傍晚之后就有很多,尤其是下雨天。
但这些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残疾车”。国家有文件规定:“残疾车”必须只设一个座位,由残疾人自己乘坐。但现在很多所谓的“残疾车”是由机动车辆改装而成的,在车后面还加设几个座位,只是由于司机是个残疾人而被称做“残疾车”。目前,晋江市并没有经过批准可以营运的“残疾车”。也就是说,该市“残疾车”用来载客营运的行为,不管怎么说都是违法的。
搭乘“残疾车”不安全
既然“残疾车”载客营运是违法的,那么对这一违法现象又要如何处理呢?蔡中队长坦言这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根据法律的规定,交警部门可以把参与营运的“残疾车”扣留起来,但在处理这种情况时,被扣车的司机往往会拄着拐杖到交警部门躺着不走,影响了交警的正常办公秩序。
鉴于这种情况,交警部门也无法采取强硬措施,只能以劝导、宣传教育为主。目前,交警努力做好宣传工作,让市民不要乘坐“残疾车”。因为“残疾车”只有三个轮子,稳定性很差,容易翻车。另外,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残疾人很难有能力赔偿。市民同情残疾人、帮助残疾人有很多的途径,没有必要搭乘他们的车。
解决之道:营造就业机会
记者就此采访了晋江残疾人联合会。残联办公室的吴先生称,残疾人驾驶“残疾车”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必须肢体有残疾,然后自身要有驾驶技术。“残疾车”只能用作代步工具,不能从事营运。
残疾人购买“残疾车”要经过审核吗?吴先生称不需要。残疾人寻找代步工具是自身的一个权利,只要残疾人出示残疾证,而且所购买的车子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就可以了。
对于“残疾车”从事营运,吴先生称这是全国普遍的现象。残疾人生活上有困难,领取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又经常不够用,因此就有很多残疾人偷偷钻空子,用“残疾车”营运。不少人的车被交警扣了,残联也只能跟交警协调把车放出来,并跟当事人约好下次不要再犯,残联能做的也就如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政府几个部门协调好,为残疾人多营造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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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营运残疾车 车主并非残疾人
本报石狮讯(记者肖国敬实习记者丁挺立)针对有人利用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的现象,记者近日在石狮市区进行了调查。
记者发现,香江路、南环路、西环路等路段以及市郊地带,有一些残疾人代步车进行营运。让记者惊讶的是,车主并非残疾人,而多是肢体健全的五大三粗汉子。
在南环路,记者雇了一辆肢体健全者开的残疾人代步车前往服装城。车主李某告诉记者,2年前石狮交警部门取缔港田车营运后,他下岗了,便想办法用残疾人代步车营运。因为交警对此也进行打击,他只能在城乡结合部拉客。
石狮交警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2002年开始,石狮就采取行动,对非法营运的港田车、残疾人代步车集散地进行地毯式清查,取缔了大量的非法营运港田车、残疾人代步车。一些车主看到市区无法生存,就开始往乡村发展,利用对乡村道路熟悉的特点,跟交警打起了游击战。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这些非法营运的港田车、残疾人代步车坚决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