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有人做起“诈死”生意
近日,珠海市香洲汽车总站马路边有不少流动人员招揽路人办证、刻章。他们兜售的假证无奇不有,“业务范围”越来越骇人听闻,甚至可以办假的死亡证明。
办假证者 死亡证“好处”多多
在珠海市香洲汽车总站附近,十几人蹲坐在路边,每个人手中都拿着代办证件、刻章、发票的卡片。一个中年妇女上前向笔者“宣传”办证业务:“什么都可以办,身份证、毕业证、准生证、死亡证……”
“活人要死亡证有什么用?”在笔者的追问下,她列举了购买假死亡证的用途:死亡证可由亲属凭证明从“死者”单位领取抚恤金、丧葬费等,而且保证不影响“死者”现有的一切工资收入;骗保险赔偿金;犯案在逃者,只要家人向公安机关出示死亡证明,此人就有可能逍遥法外;躲债,有了一张“死亡证”,其家人便可以此作“挡箭牌”,拒不还债。对800元一个的办证费用,记者佯装价高要走,妇女则说,如“诚心想要”,给400元也行。
法律人士 凭假做文章行不通
针对上述卖假证者列举的假死亡证的用途,一位法律界人士说,我国《刑法》和《民法》分别规定:刑事案件追诉期依据案情分别有5年和20年之分;经济案件和民事案件则有1至4年的诉讼时效。想凭诈死来逃罪、逃债,一经发现是诈死,公安机关会立即追诉。
有关人士 应加强管理和立法
尽管有关部门加大了力度打击制贩假证的违法犯罪活动,但记者发现,在该市的公交车站牌上、楼梯道里、公共设施上等处仍有明目张胆写着“办证”的;一些网站里更明码标价发布制贩假证件消息;通过手机传递的办假证短信到处骚扰……
针对办假证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有关人士呼吁:应加强管理和立法。(郭秀玉)(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