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暂罚20元
早报讯(记者林维真)从11月1日起,驾车不系安全带、驾乘两轮摩托不戴头盔将被罚款。这是记者昨天上午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宣布会上获悉的。
据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梁鹭生介绍,去年12月21日至今年9月20日,全市以普通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1717起,死亡232人,1140人受伤,经济损失达1004万元。而这些事故中很多只要驾乘人员系上安全带或者戴个安全头盔就可避免。目前,驾乘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现象相当普遍。另外,岛外辖区驾乘两轮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问题也较为突出。
据悉,从8月起市交警部门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头盔”的专项宣传教育和集中整治活动,并把这两种行为纳入路面执勤民警重点执法内容。11月1日起,对此类违行为将进行处罚。
本次整治机动车主要为已装备安全带的小型客车驾驶人和前排乘坐人。小型机动车范围界定为:核定载客人在20人以下或车长在6米以下的小型客车(包括小轿车、吉普型小客车、普通型小客车、微型小客车)和小型平头货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的为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
处罚的暂行标准为:驾乘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员处20元罚款、扣1分,乘坐人员罚20元;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处20元罚款、扣2分,乘坐人员罚20元。而即将出台的《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则加大了处罚力度:驾乘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员处100元罚款、扣1分,乘坐人员罚50元;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处100元罚款、扣2分,乘坐人员罚50元。
安全带:生命线
据统计,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减少交通事故45%的人员死亡,其中车辆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
头盔就是生命
几年前同安区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之后,戴帽率由的20%上升到85%,相关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了37%。据统计测算,如果摩托车驾乘人员戴头盔者增加10%,全国每年摩托车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就会减少1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