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雄 刘铮
在省重点中学——新化县第一中学,一个平凡的农村女娃走进了校门。她平凡得就像她家柴垛边同她年龄相仿的那几朵腊梅,在风雨中,花开花落经历了18个春秋。这位从小懂事的女孩,在多舛的命运里,始终萌生一种与之抗争的倔劲,风卷云舒过后,她以711高分被录入新化一中,揭开了人生崭新的一页。
她叫邹艳梅,1986年8月出生在偏远的省定贫困村——新化县科头乡先锋村。全村几十户人家,在贫瘠的土地上年复一年,收获着聊以度日的微薄希望,但她一家人的希望却屡遭命运恶魔扼杀。
邹艳梅的父亲邹正初是一位上门女婿,上世纪90年代初,年逾七旬的外公、外婆和父亲身体一直不好,一家大小8口,靠村里的特困户救济金接济。大哥小学没毕业,因为紧缺劳力而辍学。1996年5月,卧床久病的外公去世了。半年后,家庭因长期缺钱少粮,劳累过度,营养缺乏的爸爸不幸患上了重病。1998年6月,爸爸又倒在大山的怀里,手里还紧握着陪伴他多年的柴刀。债务和家庭重任很快把母亲累得像根干柴。为了二哥安心在大学读书和妹妹的成长,当年,邹艳梅收起课桌上的书本,告别了老师和同学。
一把辛酸泪,两肩重担挑。12岁,一个别人还在爸妈怀里撒娇的年龄,可她到县城当了小保姆,包吃包住每月130元。一年过去了她从邻居那里借了一个身份证来到广东一家玩具厂打工。早8点上班,晚上有时干到12点,赶货期间甚至通宵达旦。她幼小的年龄、虚弱的身体坚持不了这繁重的工作,有时倒在工作台上睡觉了,造成工作失误。每一次违章被老板罚款。
邹艳梅清楚地记得,有一次食堂节日加餐,每人一张6元钱的好菜票,她把票算4元卖给了一个朋友的亲戚,去食堂买了一份一元钱的青菜汤,汤刚出锅,一失手滚烫的汤水全倒在脚上,烫得脚上又红又肿。她外出搞药,迟到了,被骂了一顿,还罚了50元,并扣除了全部奖金,她气得流了3天的眼泪。她忍住了,为的是多挣一分钱,减轻家庭一些压力。
一件偶然的事,彻底地改变了她长期打工的念头。有一次,老板陪外商到车间视察,一位年青的女孩当翻译,那流利的口语和丰富的知识内涵,把她看得目瞪口呆,她发誓,要挣钱回家继续求学。
因为信念,她执着。因为关爱,她成长。俗话说:“事非经过不知难”,“小保姆”、“玩具厂童工”,她一路艰难走过的脚印牢牢地烙在她的记忆深处。同时,也使她懂得: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文化知识有多么重要,她想用积攒下来的钱为自己创造一个“继续学业”的机会。于是,她毅然踏上回家的列车,重返校园——科头中学。
坐在教室里,她如饥似渴地扑在书本上,时刻以“书到用时方恨少”及“为家乡人们幸福而发奋读书”的座右铭勉励自己,勤奋刻苦学习,不敢有丝毫的松懈,更使她感恩戴德的是:在她复学期间,家乡亲人给了她物质上、精神上莫大的支持与鼓励。在她接到一中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先锋村老支书亲手交给她200元的现金,以及郑重的嘱托。市政府秘书长、原新化县委书记谢元龙听说这件事后,当即找来邹艳梅,并给了她500元的生活费,鼓励她要克服困难,有什么困难可以直接找他。随后谢元龙又与新化一中校长邹旭辉衔接安排邹艳梅就读。新化一中校长邹旭辉表示一定要资助她读好书。邹艳梅暗下决心,要倍加珍惜学习机会,努力打造自我,不辜负家乡亲人与领导的厚望。(稿源:娄底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