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两名孪生兄弟对他人实施抢劫,虽在法庭上百般抵赖,但在公诉人提出的强有力的证据面前,不得不低下罪恶的头颅。近日,河西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高强、高健有期徒刑11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高强、高健系孪生兄弟。去年12月11日,被告人高强伙同何宣(在逃)挟持赵某,并纠集被告人高健、高磊(在逃)到本市河西区芜湖道万复兴里4号院,闯入室内以殴打、威胁等方法对被害人高某、林某(女)实施抢劫。被告人高强抢走被害人林某的银联卡,并持卡取出现金人民币4000余元。被告人高健对被害人高某进行殴打,当场抢得被害人价值人民币2000余元的摩托车一辆。
承办人在讯问被告人过程中,由于二被告人此前有过多次共同作案前科,具备了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推翻了在公安机关所作的供述,使案件审查陷入僵局。针对这种情况,承办人进一步调取了相关证人证言,补充了证据,为开庭做了充足准备。庭审过程中,二被告人先以公诉人曾办理其2001年犯罪案件为由,提出申请公诉人回避的请求,被合议庭当庭驳回,后又对其犯罪事实予以否认,并对案件定性提出异议。公诉人在讯问被告人、出示证据的基础上,通过有理有据的答辩,有力的驳斥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无理的辩解和辩护意见。稿源:北方网-城市快报编辑: 周世漪 [发表评论] [求医 疾病 健康 药品 心理 宠物 儿童][两性 美容 生活 论坛 瘦身 新闻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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