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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德阳日报讯
李洪秋
我是长期从事农村中小学校德育教育的教师,过去很长的时间里,学校教育常常把一段时期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甚至惟一的内容,未能充分重视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很少强调把人培养成改造社会的主体。
在德育方法上,忽视农村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的发展。学生受到来自多方面不应有的限制和束缚,独立人格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兴趣爱好得不到充分发挥,个性差异也得不到合理的承认。往往把“禁止”、“防堵”作为立足点,不注重积极疏导并调动学生的积极因素,将批评与惩罚作为常用的教育手段。其结果,我们所培养的人常常表现为处在被人支配的地位,而不能根据自己的愿望和爱好自主地选择适合自身的教育;常常表现出缺乏进取精神、害怕困难、回避矛盾,缺少主动参与、大胆竞争等自我表现能力;表现出盲目从众,不善于独立思考,追求循规蹈矩,缺乏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农村中小学教育是面向未来的大业,21世纪要求学校培养的人更具有自尊自信、自我控制、独立判断、自立自理等独立的人格,有较高的成就动机、强烈的竞争意识、广泛的爱好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有创新意识、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因此,我们认为研究德育过程中如何发展学生的主体性,是学校德育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主体性是人所具有的本质特性,它一方面表现为人对客观世界规律自觉能动的掌握,另一方面表现为人的自觉能动的创造,集中体现为人的独立性、主动性、创造性。培养学生的主体性,使其既具有主体意识,又具有主体能力,才能真正实现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研究其方法问题是我校德育改革探索的重要内容之一。现将我们采用的办法举例如下:满足学生合理的道德需要,发展学生健康的个性。比如,学生到了三年级,自我表现欲望增强,有的想当班干部,展示自己的管理才能;有的会画画,想展示自己的绘画才能;有的善于表达,想给大家讲故事。老师就应尽量满足学生的合理要求,实行班干部轮换制,让学生竞争上岗。
目前全班约40人,都分别担任过班级的小组长、少先队的小队长等以上的干部职务,而且个个干得都很出色。同学发起并组织了一个故事团,他们主动与各班联系,利用饭后、活动课时间带领10名团员到各班讲故事,受到同学们的欢迎。
实践证明,在德育过程中,尽可能支持和满足学生的合理需要,并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实践,逐步形成道德需要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机制,学生的道德行为就有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