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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德阳日报讯
近日,中江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传真投诉。回想维权方式,山东的孙某至今仍难以置信。
9月10日晚,山东开福食品有限公司的孙某驾车前往中江送货,途中货车出现故障。中江县某汽修厂检查的结果为前变速箱故障,便为孙某的货车更换了一个轴承和变速箱前盖,收取修理费、材料费共600元。18日,孙某继续到篷安送货,货车刚到成南高速公路仓山站时又坏了。孙某只好又请仓山的汽修人员检查,结果是变速箱里面的齿轮被打坏。由于该维修站没有相同的配件所以无法维修,孙先生只好勉强把车开到南充。19日,经南充一家汽车修理厂检查,发现该车在更换变速箱时少插了一个插销,致使倒档轴和齿轮掉到变速箱里将齿轮打坏,因此该车必须进行大修。至此,孙某方知货车故障是因中江××汽修厂的工作失误导致的。孙某多次通过电话要求该汽修厂给一个“说法”,可该厂负责人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脱、回避。9月21日,远在南充的孙某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将一纸投诉材料通过传真递到了中江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接到传真投诉后,该所工商干部立即对此事件进行调查。经过了解,投诉材料所述基本属实。9月23日,该所与孙某取得联系,并于当天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中江××汽修厂一次性支付给孙某人民币500元。
黄春春 张正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