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两岁那年,江津市的刘宇浩当上了原告,原因是母亲生他前羊水破开,医院14个小时内未采取任何措施,让母亲“忍到”,致使自己两年后被诊断为脑瘫。此后两年拉锯战下来,法院近日最终判决医院赔他38.6万余元。
被告是位于四川资阳市的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2000年8月22日下午3时许,当时在资阳的刘宇浩之母曾成芬入住该局职工医院分娩。“大约6点羊水就破了。”曾昨日称,此后14个小时内,医院未采取任何措施,只是不断让她“再忍一下,等待顺产”。次日早上7时许,曾出现缺氧缺血、呼吸困难症状,家人见势不妙,强烈要求转院。8时,曾被转到资阳一院。
“医生当时就说已错过了最佳剖腹期。”昨日说这话时,曾成芬泪水涟涟。经检查,婴儿此时活跃期停滞。医生立即剖腹,发现新生儿因窒息已近死亡。抢救10多天,小宇浩捡回一条命,但此后的生长发育状况明显落后于同龄儿。2002年9月,多家医院检查得出结论:小宇浩患上脑瘫。
曾成芬称,儿子脑瘫与职工医院有直接因果关系,遂以小宇浩为原告,起诉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要求对方赔偿49万余元。江津司法局指定继维律师事务所为小宇浩提供法律援助。
经过两年诉讼,资阳市雁江区法院最终认为,医院无确凿证据证明无医疗过错,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种费用38.6万余元。
(记者 李定兵 实习生 蔡江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