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短短一年时间,宁波市一名无业人员使用伪造的房产证、土地证和他项权证,先后向宁波的12家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骗取信贷资金707万元人民币。
房产造假骗取信贷资金707万元
45岁的曹建江家住宁波江北。从去年5月至今年5月,曹建江使用伪造的宁波江北区甬江镇永红村地洋漕一房产的房产证、土地证和他项权证(房产已经抵押的证明),先后向广发银行宁波支行、鄞州银行城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上海浦发银行宁波西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灵桥分理处、深圳发展银行宁波江东支行和鄞州支行等12家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以个人助业贷款、个体生产经营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名义实施贷款诈骗,共骗取银行信贷资金人民币707万元。
2003年5月,曹建江第一次出手,在鄞州银行城西支行顺利贷款50万元。当时,曹建江是经“赌友”——在某金融机构工作的朱某介绍,同鄞州银行城西支行一主任直接接触的。
“我有一套房子,在江北区甬江镇永红村,建筑面积483.25平方米,向你作抵押,想多贷些钱。”曹建江开门见山地向主任提出要求,并出示了事先伪造的房产证、土地证。主任看后提出要到实地看房。曹建江当即陪同其到现场。主任对一至四楼所有房间一一看过。
实际上,曹建江早已卖掉这些房子,只是自己还留了一套大门、后门钥匙。根据事先约定,新房东要到6月份来办交接手续。
“最多只能贷50万元。”主任说,“超过这个数,要到上面审批,手续比较复杂。”曹建江为了尽快把钱弄到手,只好答应贷50万元。
主任叫来信贷员与曹建江具体签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并约定贷款期限为一年。办好这些手续后,信贷员提出一同去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登记。曹建江考虑到如果一道去,自己所提供的假证要被发现,便说:“今天太晚了,加上我同江北房管局的人认识,这事我自己去办吧。办好后,我送过来。”当天,曹拿走了所有办证资料。
曹建江通过街头电线杆上的办证广告,打电话联系办假证。一天后,他项权证办妥,50万元贷款顺利进入曹建江账户。“光大”自查发现抵押有假
今年6月,宁波市镇海雄镇房产中介公司涉嫌金融诈骗的案件,引起强烈反响。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市分行得知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对镇海雄镇房产中介在该行办理的贷款业务逐笔核查。通过检查,并经市房产交易中心鉴别后发现,其中有8笔房产抵押权证系伪造。
光大银行意识到个人信贷中存在的诸多风险,对全行所辖的所有个人信贷档案进行了全面自查。在检查中,他们发现了曹建江在2003年7月在该分行办理的89万元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所提供的房产证、土地证及他项权证均系伪造。经过进一步查询,所抵押的房产早已在2002年12月17日转让给他人。
6月18日,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向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据宁波光大负责人透露,去年7月24日,曹建江持仿造的江北区甬江镇永红村地洋漕一房产的房产证、土地证和他项权证向光大抵押,骗取89万元贷款。
同日,上海浦发银行宁波分行西门支行的单先生也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在去年9月,被曹建江用同样手法骗取贷款100万元。尔后,又有10家银行相继到警方报案。(据新华社杭州10月1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