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听说越早交取暖费得到的优惠越多,如果供暖期以后再交采暖费还要收滞纳金,要收多少钱的滞纳金?
帮办回复: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为供暖期。每年采暖费的缴费期限为4月1日至10月31日。热用户在缴费期限之内缴纳当年全部采暖费的,供暖单位适当给予优惠,每提前一个月缴费优惠应缴费额的1%,最高优惠6%。对逾期缴费的按日加收欠费额1‰的滞纳金。对拒不缴费的用户,供暖单位有权对其停止供暖并通过法律程序追缴欠费。
吴女士:居民住宅与商业网点的收费有什么不同?
帮办回复:采暖费价格标准为:燃煤锅炉供暖、燃油锅炉供暖、热电联产供暖每建筑平方米23元,余热水供暖每建筑平方米17元。住宅用房改为营业用房的,按上述标准提高20%。室内净高超过3米的,每超过0.3米按上述标准提高10%(中小学教学楼、办公楼除外)。
刘先生:我家没有暖气供暖,我是否可以享受到采暖费补贴?
帮办回复:可以享受采暖费补贴。按规定,无住房及居住无暖气房的职工,按余热水供暖的补贴基数乘以职务(职称)对应的补贴系数计算采暖费补贴。
张先生:我家住在水源,现在想改一户一阀,是否要交齐去年和前年欠的采暖费?
帮办回复:在《鞍山市采暖费收缴暂行办法》实施之前的历年陈欠采暖费,仍由用户或用户所在单位承担,供暖单位按原有关规定继续予以追缴。各欠费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所属单位缴纳陈欠采暖费。对陈欠采暖费没有结清的房屋,在分户控制改造或办理房屋更名、转让时,原则上一次性结清。
赵女士:我父亲去世前是离休干部,现在原企业破产了,想问我母亲的采暖费有什么优惠政策?
帮办回复: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破产企业离休干部遗孀的采暖费原则上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补贴。对确实无力支付采暖费补贴的,必须通过有关部门认定、审核后,由市区本级财政适当给予补贴。帮办记者王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