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万州区国土局副局长沈建波,不但在治理滑坡等工程中受贿11万元,同时还对自己的133万元巨款说不清来源。日前,北碚区法院受令管辖,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半,并对144万元赃款予以追缴。
今年4月,有人举报万州区国土局原副局长沈建波有经济问题。该区纪检部门在对其调查期间,沈交代了自己收好处费的事实。随后,纪检部门在其父亲处查处代沈保管的现金、存折、购房合同、沈借给他人现金的借条共折合人民币198万余元。对这笔巨款,沈能够说明合法来源并经后来查证属实的有54万元。除了查实的11万元好处费外,另133万元无法说清楚合法来源。
后据法院审理认定,沈建波竟在国家投巨资治理万州滑坡工程中捞钱。2003年6月初的一天,万州区兴茂集团为了其下属单位能揽上万州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杀人田”滑坡治理工程项目三期工程,该集团一负责人给了沈2万元。此后不久,该集团下属单位成为该工程项目的业主单位。2003年5、6月份期间,万州区和平广场滑坡治理时,承建方负责人熊某送给沈“疏通费”4万元。2003年6月至今年3月期间,沈建波还在其他工程项目中先后收受贿赂5万元。
(记者 罗彬 通讯员 张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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