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房管局以行政手段将小区一分为五,不料引起了部分业主的强烈不满,这些业主因为担心分家后,原本可以理直气壮地使用的一些公共设施、活动场所另移其主,他们不能再享受了,遂将房管局推上了法庭。武侯法院昨日透露说,这起全国罕见的“划分物管小区”案已宣判,法院支持了房管局的做法。
业主:小区分家人为制造矛盾
这起在全国少见的纠纷还得从去年11月24日说起。当日,武侯区房管局发出通知,将中央花园小区划分成5个物管小区,结果招来了不少业主的不满。武侯区政府行政复议维持该局的行为后,25名业主跟着把房管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房管局的这一行为。
业主代表黄先生说,该小区虽分为一期、二期等等,这是按开发先后顺序来划分的,并非是一个个独立的小区,而整个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活动场所等根本无法分割。王先生说,网球场、排球场等活动场所主要集中在二期花园中,小区一分为五后,住在其他地方的业主今后要享受二期花园中的这些公共设施,岂不是还得付钱?
代理人李先生说,在我省尚未制定出划分物管区域具体办法的情况下,房管局是越权乱作为,是滥用行政权,是在制造人为矛盾。
房管局:分清地盘旨在便于管理
这起纠纷之前,该局就曾被中央花园业委会起诉到法院。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划分物管区域的行政职权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管条例》等赋予的,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该局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中就享有自由裁量权。
代理人认为,我省虽未出台划分物管区域具体办法,但按《物管条例》的原则性规定等划分物管区域并不违法,而且主观上符合立法精神、目的上是善意的;划分物管区域只是对小区管理范围进行分割,并不涉及小区配套设施等的权属问题,不影响业主对这些设施、活动场所应享有的权利。
中央花园小区共有207栋5726套房屋。该局还认为,旧小区人多不便管理、不同院落已形成相对独立的管理院落等,也是有必要一分为五的原因。
法院:房管局做法并无不当
不久前,武侯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众业主的请求。“在我省尚未出台具体划分办法的情况下,房管局直接用《物管条例》及其立法精神等划分物管区域并无不当。”武侯法院行政庭庭长张莉说,从该小区的现状、大部分业主自主管理的愿望等来看,房管局将其一分为五的做法也是可行的。“物管小区范围的界定并不是对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权属的认定,不影响业主对这些设施的民事权利。”张补充说。
目前,此案已上诉到成都中院,业主们认为:“立法精神和原则”只适用于解决民事争端,而不适用于解决行政纠纷,因为行政机关只能根据法律的明文授权进行管理,“立法精神和原则”并非“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