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慈溪法院的丁法官,在慈溪某医院妇产科病房跑上跑下,成功地为一位临盆的高龄产妇调解了夫妻抚养纠纷。
为了孩子 孕妇把丈夫告上法庭
这位孕妇叫杨蓉(化名),今年35周岁。1994年5月与小强(化名)结婚,已生育一女。今年4月,小强忽然没了音讯,而杨蓉已有3个月身孕。一直不管家庭财务的她连基本生活都成了问题,经四处寻找,她得知丈夫有了外遇,且在外地开了一家店。
9月8日,两个月未谋面的小强突然出现在杨蓉面前,要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杨蓉不肯。次日,医院发出高危孕产妇转院治疗的通知,说孩子将在11月份出生,银行也发出了住房按揭贷款拖欠的通知,但小强又不见了。杨蓉只好走进法院,要求丈夫支付做产费、生活费等夫妻抚养费27000余元。
特殊决定 调解室设到病房里
慈溪法院浒山法庭10月25日受理此案。在考虑到案件和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同意杨蓉免交1100元的诉讼费。
由于杨蓉是高龄产妇,四处奔波会对孩子产生影响,而夫妻一旦对簿公堂,情绪容易出现波动,对孕妇身体不利,法院决定,把调解室设在医院里,并得到医院的支持。
年过50的丁法官连续奔波了几个晚上,终于找到了小强。在通知他10月29日下午到医院参加调解以后,丁法官苦口婆心地给小强讲了相关法律知识。
跑上跑下 丈夫出钱孕妇撤诉
昨日下午,承办法官来到医院。院长告诉他,杨蓉属于高龄产妇,随时可能剖腹产,最好让她静养。丁法官当即决定,将两人分开,背靠背调解。
这样,杨蓉仍在妇产科病房里静养,小强则被安排到医院三楼院长办公室,丁法官就不断地在一楼至三楼间跑来跑去。一个小时后,小强先拿出5000元给妻子生产,并表示会照顾好妻子,杨蓉也表示先撤诉,安心地生下小孩后再面对与丈夫的恩怨。
临走的时候,丁法官还送上一篮水果给杨蓉,祝愿她安心养好身体,生一个健康的宝宝。(记者 高凯 通讯员 楚云 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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