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谈判,咱们自然想到一些国际大事。可谁听说过发现手机被盗,与小偷“谈判”的?你还别说,刘大姐经过与小偷“谈判”,还真要回了自己的手机。只不过,为此交了50元的“谈判费”。
10月29号下午4点,刘大姐到鞍山站前一家商场闲逛。就在她踏上滚梯时,突然感觉腰被人碰了一下。本能地一摸,咦?兜里的手机不见了。回头一看,整个滚梯上除了她,只剩一个40来岁西服革履的男的。刘大姐意识到自己遇上小偷了。要说刘大姐也算胆大心细,没慌,她一边琢磨办法,一边紧跟着那人。二人一前一后在商场里转开了。几圈之后,刘大姐鼓足勇气,一把拽住那男的:“大哥,有个事儿跟你说一下。我电话是不是在你那儿?你看,我单位不景气,一个月才几百块钱,那个破电话也不咋好使,你能不能还给我?我看你也不像啥坏人。”也许是被刘大姐一席真诚的话打动了,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那男的毫不犹豫地掏出电话,“对,在我这儿。”刘大姐激动坏了,激动之余便想表示一下,于是她想到给那人点钱。可掏兜一看,就一张一百元的。“这些钱我得过到月底,给你50吧!”“小偷先生”很大度,也不侃价:“行,咱俩把钱破开去。”
当刘大姐把电话和剩下的50块钱揣进兜时,“小偷先生”又说话了:“大妹子,别往那儿揣了,一会儿别让人再掏走了,你得小心点。”善良的刘大姐再次被这个本来已对她造成伤害的小偷打动了,竟然想互留电话号码以方便联系。这回小偷可没冲动,两人相互道别离开了……
要说刘大姐“谈判”要回手机,可谓聪明之举,但总给人啼笑皆非的感觉:想想,后来自己白白损失了50元不说,更重要的是助长了坏人的嚣张气焰。所以啊,碰见坏人坏事,咱还得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和他们斗争,可不能学东郭先生。本报记者牛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