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姜艳秋)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市、区县档案部门围绕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档案部门要为加快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转变作风,主动搞好服务”的工作思路,并向社会承诺8项为个体私营及中小企业服务措施。
1、免费为个体私营企业提供档案法律咨询;
2、免费为个体私营企业建立企业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免费提供《个体私营企业档案工作服务指南》;
4、网上公布各项档案业务规范标准;
5、根据企业需求推荐档案管理人才;
6、对档案人员培训实行优惠;
7、免费提供现行文件查阅;
8、提供档案整理、代存代管、档案数字化等业务服务。档案部门联系电话表市档案局23678934、23678923,网址:,电子邮箱:qyc@mail.tjdag.gov.cn。和平区档案局河北区档案局河东区档案局河西区档案局南开区档案局红桥区档案局东丽区档案局西青区档案局津南区档案局北辰区档案局塘沽区档案局汉沽区档案局大港区档案局武清区档案局宝坻区档案局静海县档案局宁河县档案局蓟县档案局开发区档案局2711269084493043242238792327867927355770865163718437529527921943285208012639256866206165256945136322791629341016292426092893242269591398290311962520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