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娅)成都市教育局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中小学严格执行“一费制”,公办小学除托管服务外,不得再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要求学生自愿参加各种兴趣班、补习班、艺术班、素质教育等培训学习,对顶风违纪行为将严处。
今年秋季起,成都市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为切实执行“一费制”收费,实施“一费制”后,所有收费要一次性公布,开学时向学生统一收取,按规定出具票据。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再向学生收取“一费制”项目和标准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于“一费制”中已经严格规范了综合服务费,因此公办小学除托管服务外,不得再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要求学生自愿参加各种兴趣班、补习班、艺术班、素质教育等培训学习;公办初中除初三年级按规定收取补习费外,学校不得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成建制组织其他年级补课收费。通知还强调,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和动员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租用学校设施举办的补习班,更不能代其收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补习班也必须与学校脱钩。
收取信息技术费的学校必须达到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课本费、作业本费、教辅资料费期末也应根据实际购买总额与学生进行结算,节余金额应退还学生。同时,市教育局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重点放在实施以及教育收费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对令行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将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