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黄妙英)记者11月9日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获悉,自治区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自治区区教育厅根据我国当前高考改革的形势,在总结广西高考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广西2005年普通高考方案。
该方案经教育部同意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布如下:
2005年的考试科目设置将采用“3+小综合”模式,“3”是指语文、数学(分文、理)、外语3门科目,是必考科目;“小综合”是指“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是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综合,“文科综合”是指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综合。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以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文史类、艺术文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以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
2005年的高考录取成绩由原来使用的标准分数录取,改变为用原始分数录取。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公布高考成绩之后进行,填报志愿全部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坚持本、专科统考合一,使用同一分数录取。各考试科目均采用教育部命制的试题,语文、数学(理、文)、外语3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150分,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两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300分。
据了解,2004年补征志愿效果良好,得到了考生和社会的肯定。2005年将视计划缺额情况安排补征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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