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英潮)去年年底以来,火爆的楼市带动本市二手房交易炙手可热。可是至今有些二手房不断出现掰扯不清的后账,使买房人与原房主和房屋中介在交易后陷入了纠纷。
河西区市民王先生不久前通过一家房产中介看到一处中意的二手房,顺利办理完各种相关手续后,一家人终于搬进了“新居”。但是没个把月,房屋的隐患暴露出来了:楼上的排水管一直渗水,被原房主精心粉饰过的墙壁又恢复了水渍斑斑的原貌。气愤的王先生找到房产中介理论,可是中介说只负责撮合交易,对售后发现的“房屋瑕疵”无责任,让王先生自己去找原房主或者物业维修。王先生已经找不到原房主,在多次交涉无果后,只得掏钱自己维修房屋。这件事严重打击了他对中介的信任度,他无奈地告诉记者:买二手房我们不是专业人士,而专业人士却不帮我们的忙,买二手房真是得多小心!而那家房产中介的老总也很委屈地解释说:二手房不同于新房,就像人们买任何旧货一样都有风险,中间人为此要负连带责任也说不通。
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房屋本身问题引起的纠纷给无辜的人们造成了损失。一些中介为了避免陷入类似纠纷,在一些代理转让协议中明确规定:中介对房屋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房人应自行了解房屋的实际状况,并对购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也有人指出:如果开发商销售有质量问题的房子还要负责维修甚至退款,二手房的原房主为何就可以不承担责任?应该有更完善的制度,以及引入第三方机构,规范买卖房人和二手房中介共同保证“诚信”。诚信需要买卖房人和中介共同维护,不是一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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