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近日在接受中共中央党校机关报《学习时报》采访时称,只有把权力的来源真正搞清楚了,领导干部才能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保证权力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正常运行,有效防止权力的蜕变和滥用,就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包括对权力的授予、行使和运行结果等环节的监督。必须通过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使党内监督与国家专门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搞清权力来源干部才能自觉受人民监督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向全党提出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明确要求。夏赞忠指出,落实这一要求,首先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夏赞忠称,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执政时间较长的情况下,一些党员干部很容易产生模糊认识,在权力从何而来、为谁而用等基本问题上出现偏差。比如,有的人认为,权力不是人民赋予的,是个人奋斗得来的,是凭“关系”取得的,甚至认为是某上司恩赐的。于是,拉关系、找靠山,直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消极腐败现象都出现了。这说明,权力观一旦出问题,必将导致严重的恶果。
夏赞忠还谈到,权力必须始终用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此有许多精辟而深刻的论述,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用精练的语言向全党鲜明地提出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但是,也有少数党员干部,“为谁服务”却成了问题,有的认为“谁领导我,我就为谁服务”,把对上级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割裂开来;有的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却搞所谓“公私兼顾”;有的甚至“一朝权在手,便把私来谋”,搞以权谋私,陷入腐败泥坑。由此可见,领导干部只有解决好“过去参加革命是为什幺,现在当干部应当做什幺,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幺”等根本问题,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做到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须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
夏赞忠具体指出,一是要对权力的授予过程加强监督。权力的授予主要体现在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等环节上。当前要严格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跑官要官、卖官鬻爵等消极腐败行为。
二是要对权力的行使过程加强监督。当前要着重抓住那些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防范权力行为的非正常干预。
三是要对权力的运行结果加强监督。要建立完善科学公正的干部政绩考察评判机制,注意克服好人主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消极影响。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执纪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须将党内监督与其它监督结合形成合力
夏赞忠指出,要把党内监督与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结合起来,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专门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一要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要通过人大行使立法权和监督权,行使咨询、调查、弹劾和罢免的权力,制定和完善约束公共权力、规范政府行为、惩治和预防腐败行为的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加强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二要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进行监督。三要支持和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监督。
要把党内监督与民主党派监督结合起来,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开展民主监督。由于我们党处在执政地位,我们的一些同志很容易沾染上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习气。因此,我们更加需要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包括各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需要接受各个方面的批评和监督。
要把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切实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社会监督主要是指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和社会团体的监督。
夏赞忠特别指出,要切实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使群众对权力运行有更广泛的知情权,更好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