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
1945年生于上海,1949年迁居香港。1967年毕业于香港大学理学院,获理学士学位。1973年获香港大学社会科学硕士学位。
1983年9月任立法局议员,1985年连任。1989年1月~1992年10月任行政局议员。1991年至1992年10月连任立法局议员。历任香港英皇集团总经理,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公民教育委员会主席,工业村公司副总经理,香港力行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1995年12月~1997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1996年11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1996年12月~1998年4月任香港特区临时立法会议员。1997年1月~1998年4月任香港特区临时立法会主席。1998年5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1998年7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主席。2000年9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二届立法会议员。2000年10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二届立法会主席。2004年9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三届立法会议员。2004年10月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三届立法会主席。
是第九届和第十届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是非官守太平绅士。1998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