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日电 针对五个国家部门二00三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均存疑的事实,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副所长、曾在英国审计署工作过的崔振龙研究员表示,正是由于预算法所有条款的粗线条导致了中国预算体制存在的大量问题无法依靠预算法来协调、解决。
崔振龙说,中国目前实施的预算法仍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大致分为五类:第一,政府在预算管理中存在缺位与越位并存,人大、政府与预算单位之间的管理权不明确。
第二,预算太粗,不能说明预算资金的具体用途,极易出问题,出了问题还说不出来。
第三,预算透明度不够,特别是政府部门预算使用的透明度不够,表现最突出的就是纳税人不知道自己的钱被用在了什么地方,怎么用了。老百姓纳了税却没有其使用情况的知晓权。对此他建议,为了更好地使用预算资金,国家应对除影响国家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外的所有预算都予以公开。崔说,正是预算方案的不透明,才导致了由人为因素而产生的各种问题。
第四,预算管理上没有关注预算绩效,更无从对预算使用的绩效进行考核。
第五,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公开制度没有实行。他认为只有将财务报告公开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这就是审计部门呼吁了多年的“阳光预算”问题。
此外,崔振龙认为,中国人大每年对政府财政预算草案的审议过粗也是造成预算执行中出现问题的原因之一。
此间媒体今天报道说,要解决当前部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尽快修订完善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做出相应的法律规定,提高预算的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