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矛盾不可避免,只希望矛盾不要转变为冲突;出现一些冲突也不可怕,只希望冲突不要激化;冲突激化必须依法办事,要力求减少不必要的社会代价。前些日子,民工为讨薪而堵塞交通的事,屡见报端。近日,广州一家工厂的近千工人聚集在厂门口,要求改善待遇,保证每周能休息一天,也使附近的交通有所阻塞。(见11月8日《新京报》报道)
欠薪该讨,休息权也应该得到保障,如何做到讨薪不堵路,讨要休息权而不影响交通,这需要良性互动。
要是不欠薪,不出现一星期休息不上一天的事,矛盾与冲突自然就没了,这就要加强管理部门的事前监督。许多地方的劳动监察人员严重不足,成为一大制约,编制应该与时俱进地作些调整才是,要是能把许多部门养着的闲人调配过来,肯定能一举而多得。
出现了欠薪,出现了一星期休息不上一天的事,要是反映渠道畅通一点,处理得及时一点,矛盾断不至于激化到堵塞交通的地步。各选区都有人大代表,可以向人大代表反映;基层都有法院,可以向法院起诉;再不管用,还有信访局。关键是人大代表要有职责意识,法院的门槛不能太高,信访局也不能光管听。解决事情主动一点,事情弄僵的可能性就少一点。
欠薪,以讨到为目的;不当的待遇,以改善为目的。所以,要讲究方式方法。要是有了民工自己的工会,一切可由工会出面:可以与老板谈判,可以约见领导,可以组织罢工,甚至可以申请游行……用不着数百上千的人来堵塞交通,一切合法的手段,都可以运用,但要杜绝一切违法的过激行为。这就要允许并引导民工组建自己的工会,并拓开法律允许的一切通道,让民工合法、有序地参与权利的博弈。
和谐,是最理想的社会状态。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的基本保证。实现利益各方的良性互动,是实现和谐的最佳途径。任何出现冲突的地方,需要的都是这种良性的互动。(稿源:红网)(作者:慕毅飞)(编辑:徐志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