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夷)经济主管部门将对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实行能源消耗限额管理;宾馆和餐饮服务业逐步取消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具和一次性餐具……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就《重庆市循环经济发展暂行办法》举行立法听证会。我市20多家企业负责人和部分市民作为公众代表,对《暂行办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政府法制办人士介绍说,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迅速,但仍保持着高消耗、高发展的传统模式。如果要在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沿袭目前的发展模式,我市现有环境和资源将无法支撑。客观环境要求我市必须走循环经济的发展之路。年初我市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并通过立法来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据悉,此次提交听证的《暂行办法》是经小范围征求意见后形成的草案,共8章,这次主要听证的是循环型企业建设、区域循环经济建设和资源循环型社会建设等3个章节(主要内容见右表)。市法制办将根据此次听证会上公众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暂行办法》进行再次论证和修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后正式颁布实施。
卫生筷循环利用应规范
法规内容应精简
《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的施用做了规定。
听证方认为,“循环经济不能成为一个筐,什么东西都往里装”。对类似《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可以另立法规,如《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进行规定。
听证方还指出,对既有法律法规已进行了规定的部分内容,也应从《暂行办法》中剔除,以确保《办法》对循环经济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
循环利用应制定规范
《暂行办法》鼓励对物资进行循环利用,但未规定循环利用的相关操作规范。
听证方以卫生筷的循环利用为例,指出,卫生筷进行规范消毒后循环利用,可以节约大量原材料。但如果没有相关规范,部分不良业者就可能简单清洗就再度使用,既危害消费者健康,也影响消费者对卫生筷的信心,卫生筷的循环利用也就无法推广。
听证方建议对物资的循环利用制定具体的规范。本报记者谢夷
再生资源回收
行业空间很大
根据《重庆市循环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市和区县政府可对发展循环经济八大类企业或建设项目给予补助,惠及的目标群中,再生资源企业占绝大多数。对此,我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在政府对循环经济进行立法推动的大背景下,再生资源行业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据该协会统计,全市每年产生废钢铁、废玻璃等六大类可再生资源高达140万吨。2003年,我市100多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实际回收量为92万吨,占可回收资源总量的51.3%%,比全国水平略高,但离发达国家80%%左右的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本报记者谢夷
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
循环经济克服了单一传统经济与单一环境保护思想的弊端,兼顾生态效率和发展效益,是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以一个蔗糖厂为例,蔗糖厂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蔗渣、蔗髓和废糖蜜。如果把这些废弃物直接排放,可归为传统经济;以产生污染为由,命令蔗糖厂停产,那就是单一环境保护主义;如果这家蔗糖厂把蔗渣用于造纸,蔗髓取代煤炭用来发热发电,而废糖蜜作为原料生产酒精,这就是符合循环经济理念的经济形式。
据了解,循环经济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比较普及,我国尚在推广阶段。除贵阳市已出台循环经济地方法规之外,国内部分城市也正在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本报记者谢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