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我们改用崇敬的目光注视他们———所谓的农民工之后,他们才似乎成为“我们”这个群体中的一员,除此之外,他们游离在城市与农村之间,进退维谷,饱受漠视。
11月10日,南京的报纸上接连出来两条消息:江苏流动人口子女可到公办校就读了;南京中医药大学一辆校车在雨中翻车,造成伤亡事故。在公路上施工的20多名民工主动抢救伤员,成为市民眼中的英雄。
如果仔细搜索,每天,我们都能发现很多关于民工的事情。对于11月10日这一天来说,却没有任何一起事件能像上述两件事包含最“尖端”的信息。民工进行的一场营救表明,危难时刻,他们不仅是我们这座城市的脊梁,更是整个社会的脊梁。他们长年工作在最苦、最危险、最“不体面”的地方,而这些地方却往往是城市建设的关键部位。他们在用生命和忍耐力帮助城市实现繁荣。然而,如果没有类似这样的惊心大营救让他们的事迹被人发现,我们往往看不到他们的存在,要么就是有“针对性”地看到他们的存在——“女生被农民工强奸”的谣言最后的落脚点是什么?是农民工。
不要以为只有那些黑心的包工头轻视和欺负农民工,农民工受到的最大轻视和误会来自主流社会。
“农民工子女可上公办校”的信息其实表明这样的背景:他们还没有进入公办校,尽管这本来应属“天赋人权”的范畴。不只是无法进入公办校,不能进入的领域无法清算。
我们应该羞愧,为了那一场惊心动魄的生死营救而羞愧,为了民工道义力量的爆发羞愧。羞愧是为了说服“主流社会”向我们的民工———他们中有我们的父母兄弟———提供更多、更人性化的“进入”路径和空间,因为仅仅保障他们的子女在公办校上学的权利是不够的,他们有更多的困惑,比如户口问题,比如居住问题,比如饮食问题(民工米、民工油的横行无忌让人欲哭无泪),还有难以言说的性问题,需要得到解决的办法。
而作为一群最容易被权势和财势阶层扼住咽喉的群体,如何动员全社会建立更有力的维权机制,化解愈演愈烈的民工讨薪危机和欠薪黑洞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主动地、建设性地向民工进行权利的归还,我们还有很艰难的路要走。11月11日《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就成为笔者这种观点的“链接”:温家宝总理在得知广州海珠区南洲路珠江御景湾工地工人讨薪被打一事,再一次为农民工讨薪做出了批示。
民工讨薪仍然“在路上”。11月10日,全国总工会有关方面透露,目前审定的建筑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建议,建筑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者最高可处罚30万元。这个建议固然好,不过何时才能实现呢?最近,《农民工维权手册》的问世,似乎也让民工看到了幸福的路标,其实不然,《手册》在重复了《劳动法》之后,仅仅告诉民工可以对侵犯休假权的行为“投诉”,这简直是善意的废话。我们现在最要紧的是有效地斩断伸向他们的黑手,砍断“他们”走向“我们”的法理和世俗路障。
在民工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常常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比获薪更“高尚”的休假权看起来太奢侈。
“民工”,最好的诠释应当是“人民的工人”,而不是“农民”。不保护民工,等于不保护我们自己。(江南时报首席编辑、评论员 伍里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