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丛焕宇报道刚刚成为全国“十大经济活力城市”的沈阳,又进入了全国安静城市的前十名。这是由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2003年城市声环境质量报告》得出的排名。
这份报告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分别对全国52个国控城市的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和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进行详细监测得出来的。总体上看,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大部分处于好和较好水平,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主要处于较好和轻度污染状态。
城市环境噪声声源分为5类:交通噪声、工业噪声、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其它噪声。其中,道路交通噪声环境是衡量一个城市安静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报告特别表扬了沈阳、南通两个城市的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比上一年有所改善。
2001年至2003年沈阳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别达到55.3分贝、54.2分贝和53.5分贝;2001年至2003年沈阳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为69.3分贝、67.9分贝和67.8分贝,低于国家交通干线昼间噪声标准(70分贝);2003年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70.07%;三项噪声方面的“创模”指标全部达标。另外,报告也显示辽宁省的铁岭市和陕西省的延安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重度污染。
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且排在前10名的城市分别是:洛阳、南通、拉萨、桂林、珠海、重庆、连云港、合肥、湛江和沈阳。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且排在前10名的城市分别是:济南、烟台、银川、西宁、合肥、秦皇岛、宁波、乌鲁木齐、沈阳和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