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段 扬
本报讯北海一女市民买部新手机,不料买回一串串烦恼,新手机使用不到一年,故障频发,令女市民不胜其烦,在要求经销商换机无果的情况下,投诉到消协。
新买手机出毛病
北海市民何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0月21日,她到本市一家通讯公司营业厅,以161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某品牌的新手机,不料烦恼由此开始。新手机在购买后的两个月里,出现了多次非正常关机现象。今年1月3日,她把手机拿到经销商指定的维修点去修理。20多天后,她取回了修好的手机,以为可以安心使用了。谁知才使用了几天,手机再次出现不正常关机现象,发件箱和收件箱里的内容还相互乱窜。她只好再次把手机送去修理,维修点却以并不是该品牌手机的特定维修点为由拒绝接机。她被迫在维修点与经销商之间来回跑了好几趟,最后在她的一再请求下,经销商营业厅的工作人员才陪同她来到维修点交涉,维修点这才把手机接了下来,但说是要发回生产厂家返修。
经销商拒绝换机
4月7日,手机再次维修回来,何女士以为返回厂家修理的手机应该是没有问题了。不料到了6月,手机又老毛病重犯,而且越来越严重,正打着电话,它突然关机,别人打来电话刚想接听,它却给挂断了。经过一而再,再而三的折腾,何女士已对该手机的质量及售后服务丧失了信心,于9月4日再次找到经销商理论,认为该手机仍在三包期限内,主机出现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按《消法》规定,应由经销商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主机,经销商却拒绝换机,只同意把该手机送厂家维修。
在与经销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何女士向当地工商部门的“12315”消费者投诉热钱投诉。10月9日,工商执法人员与何女士一同找到手机经销商,对这起手机消费纠纷进行调解,但手机经销商仍坚持不同意换机。何女士一气之下,一纸诉状投诉到北海市消协,请求消协给消费者主持公道。
消协来调解纠纷
北海市消协于11月1日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调解,经销商辩称该手机主机同样的故障虽然已经过两次维修,但因第二次修理后消费者尚未取回手机使用,还谈不上“修理后仍不能正常使用”,而该手机的另一次维修是因电池造成的,并非主机出现同一故障,因此不具备换机条件。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可承诺一旦该手机在三包期内再次出现同一问题,他们将立刻向厂方要求换机。经消协调解后,经销商同意给消费者何女士一定的经济补偿,赠送话费1440元,每月送80元,一年半时间赠送完。
何女士不同意这种补偿方法,她认为经销商所说的赠送话费的方法不实在,因为手机存在的问题不彻底解决,就没法正常使用,要话费有什么用。况且她也不可能每个月去查询赠送的话费是否到位。如果经销商确实有诚心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应该做一点实际的经济补偿,比如补偿500元现金并再延长保修时间。
11月8日,消协对当事双方又进行了第二次调解,但由于双方都不肯再让步,调解陷入了僵局。无奈的何女士于前日找到记者投诉;她说,没想到买一部新手机会买来如此没完没了的烦恼。
记者随后采访了北海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这起手机投诉案例,反映出一些手机销售商售后服务有待提高和完善。至记者昨日发稿时,何女士打来电话告知,她已同意经销商提出的新的解决办法,由经销商补偿现金200元,并赠送话费1440元,她把手机取回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