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黎 焱 实习生 杨建彬
早在今年秋季开学之初,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已被各界传说得沸沸扬扬。如今半个学期过去了,贫困生眼巴巴盼望着的广西本地助学贷款政策配套意见,昨日终于由广西教育厅向社会公布。
广西助学贷款细则终露面
国家助学贷款是利用银行信贷资金资助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的推行,受到广大经济困难学生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普遍欢迎。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各地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逐渐陷入僵局。
以广西为例,助学贷款推行已有4年,截至2003年,全区银行共审批贷款人数为5337人,占申请贷款人数的14%。进入2004年后,新获批助学贷款的贫困生几乎没有。广西师范学院直到2003年底才得到第一批助学贷款。
今年暑期,国家出台了新的助学贷款政策,延长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减低银行风险,并增强对学生还贷的约束。高校助学贷款迅速成为社会各界以及媒体普遍关注的热点,有关助学贷款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不管是银行、高校,还是贫困生,对秋季学期起执行的这一新办法都充满了期待。
其实,广西政府主管部门对推进助学贷款始终保持着积极的态度。国家助贷新办法出来后,自治区教育厅立即联同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等多番进行协商。近日,一份由各方酝酿产生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终于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同意,并于昨日在广西教育厅公众网上向公众公布。
毕业后视就业确定还贷方式
新的“意见”规定改革助学贷款财政贴息方式。改变此前在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补贴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自行计付利息。同时改变目前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的做法,借款学生毕业后可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6年内还清,还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若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在区内普通高校攻读学位,借款学生要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学生标准实施贴息,借款学生贷款期限相应延长。若借款学生毕业后到区外普通高校攻读学位,自治区学生贷款管理中心负责与国家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就学生流动问题达成明确解决方案,并通知有关单位,落实贷款贴息,广西财政不再核拨其贴息经费。
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经办银行应予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要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特殊学生可用奖学金还贷
对毕业后自愿到自治区确定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的借款学生,经批准可从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府奖学金”中,代为偿还其贷款本息。
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广西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学贷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广西区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原则上每隔3年通过招投标方式重新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普通高校每年的借款总额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农林、师范、民族等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每所普通高校的具体借款额度,由区学贷中心根据各校的贫困生实际情况和借款学生还款违约等情况分别确定下达。
拖欠贷款超一年上“黑名单”
新的操作意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贷款偿还的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经办银行应建立有效的还贷监测系统,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诚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自治区学贷中心要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对借款学生的信息管理,对借款学生的基本信息、贷款和还款情况等及时进行记录,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贷后跟踪管理,接受经办银行对借款学生有关信息的查询;并将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姓名及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在新闻媒体公布。
民办高校暂不纳入助贷范围
考虑到国家助学贷款特点和广西的具体实情,广西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按照“风险分担”原则,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由财政和普通高校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具体比例在招投标时确定。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0%;每所普通高校承担的部分与该校毕业学生的还款情况挂钩。
目前,适用这一“意见”的借款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广西境内民办普通高校暂不列入国家助学贷款招标范畴。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此前已签订贷款合同学生的贷款发放、贴息、还款等办法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广西还没进入具体的操作
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广西配套“实施意见”终于浮出水面,但“等得花儿已谢了”的众多高校贫困生并不敢乐观地认为,助学贷款很快就能看得见摸得着。
广西民族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大一新生小韦来自桂北的一个小山村,生活极其贫困。“未入学前从电视媒体中知道国家助学贷款的新政策,高兴地以为入学就能申请到助学贷款,没想到……”勉强通过民院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入学的小韦,曾将希望寄托在助学贷款上,谁知一等就是两个多月,至今仍无动静。他觉得自己快撑不下去了,拖欠的学费和每月的生活费对他来说一直是不堪承受的压力。
“还早着呢,目前银行投标正在进行中。”据广西教育厅财基处一位姓农的负责人称,新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还处于前期准备阶段,一些银行正在进行投标,必须等投标结束后定出经办银行,学生助学贷款才有可能进入具体的操作。
“可能要到年底,符合条件的贫困新生才有可能填表申办助学贷款。”广西助学贷款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