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会嫔 实习生崔彦荣
昨日,在白求恩和平医院烧伤外科6号病房里,来自南宫市明化乡胡丘村的3岁男孩儿李绍在撕心裂肺地哭闹,由于被高压电击中,他的左臂和右小臂缠着厚厚的白纱布,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
不幸降临3岁孩童
据李绍的爷爷李书英讲,11月2日上午,他正在地里拾棉花。大约10时左右,忽听村民喊“小李绍电着了”,李书英赶紧往村北的变压器方向跑。跑到变压器旁,李书英发现孙子正仰面躺在两米高的变压器台子上,孩子的两只手都烂了,左脚底有一个大窟窿。李书英顺着斜靠在变压器旁的梯子爬到台子上,将李绍抱了下来,随即将其送到了垂阳镇医院,后又转到了白求恩和平医院。
医疗费用难筹措
李绍是在胡丘村村北200米左右的一个几千伏的变压器上触电的。变压器距离地面约两米,置于裸露的台子上。台子一侧有一个常年竖立的木梯子,据李书英讲,梯子是便于浇地时农民爬上去看电表用的。李绍就是顺着梯子爬到变压器上而触电的。
出事的当天,李家的人就找了南宫市明化乡供电所和胡丘村村委会。6日上午,胡丘村村主任李计文把明化乡供电所捐献的2010元钱交到了李书英手里。11月8日村主任李计文又交给李家3000元钱。11月15日,南宫市电力局交给李家2000元钱。李书英老人说,目前李绍已经花掉2万多元了,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卖了,现在医院要交4万元押金才肯给李绍做手术。“医生说,要将孩子的三肢都截掉,可手术费还没凑齐……”李绍的母亲于金雪说着就哭了起来。
供电局有无责任?
记者电话采访了南宫市供电局主管安全生产的孙胜博副局长。他表示,出事以后供电局的有关人员曾经去现场做过责任认定,家长也应承担责任。供电局曾经给小孩的爷爷支付了大约7000元,由于没有明确的责任认定和损害结果,他们无法提前垫付治疗费。他补充说,目前供电局上下对此事非常重视,正在协商解决。
责任该如何承担?
百盛律师事务所的姜国栋律师认为,高压的变压器即使写有“高压危险且勿攀爬”的警示,但由于供电局管理不善,导致有梯子靠在变压器上,这就给小孩提供了攀爬的条件,因此,供电局应当承担大部分责任。李绍的父母也有监护责任,但应当承担小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