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5年建经济适用房600万平方米 解决了8.3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本报讯(记者白景辉)自1999年以来,自治区共建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601.2万平方米,解决了8.3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今年,自治区政府将新建经济适用住房80万平方米作为向全区人民承诺办理的12件实事之首。
为切实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我区自1999年开始按照“合理规划、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政策到位、微利销售、群众满意”的原则,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在落实项目、土地供应、优惠政策、面积控制、销售管理等方面加强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管理。今年9月,自治区建设厅出台了加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强化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的社会监督,一批管理水平高、资金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土地,组织职工开展集资合作建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有效形式,发挥了积极作用。自1999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共下达经济适用住房计划930.07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82.27亿元。截至目前,共完成投资51.9亿元,完成计划投资的63.1%,相继建成了银川市高台寺小区、唐槐园小区,灵武市振兴小区,石嘴山市梅园小区,吴忠市朝阳小区,中卫市世纪花园小区等一批功能质量好、价格低廉、环境优美、综合配套齐全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受到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对拉动经济增长,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