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2:00,“雇主与保姆面对面”座谈会在本报举行,在长达3个多小时的座谈中,与会人员围绕:“保姆雪儿日记遭雇主偷批”一事,展开了关于“社会伦理、法制观念、人性嬗变”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深刻讨论。
给保姆正名
李长庚(陕西省婚姻与家庭研究所所长):从字面上讲,保姆主要是将家中的小孩照看好,但在现代社会中,保姆已经不是字面意义上的保姆了,其具有了一定的延伸性。现在许多雇主认为:他们给保姆吃、穿、住,一个月还给发工资,所以保姆干啥必须得听雇主的,一开始的歧视才导致了许多不该发生事件的发生。
工会欢迎保姆参加
张秋香(西安市总工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主任)我们西安目前保姆的来源主要是山区、农村剩余的劳动力以及下岗的工人等,相对而言,文化素质较低,因此在她们遇到不高兴或寂寞的时候将一些感受写下来,这完全是正常的,但不正常的是一些雇主却剥夺了她们这种流露心声的权利。从对雇主的调查来看,一般主要分三种类型:一是友善型(高层次知识分子为主);二是直接型(一般收入家庭);三是简单型(文化层次较低)。如果遇到第三种雇主情况就有点不好相处。希望保姆加入到工会中来,在你权益得到侵犯时有人会及时地为你维权。
建立法规保护家政工
李家飞(西安市家政工工会主席)目前,许多保姆大多来自农村,她们来到城里后对城市生活习惯啊,观念啊,都很自然的存在着差异,每当遇到问题沟通不好时,只能写出来发泄自己的不满,以调整自己的心态,因此这些行为都是正确的,也谈不上在日记里骂谁不骂谁。因此,站在家政工的基础上建立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她们的权益是非常有必要的。只有通过对保姆和雇主一些行为的规范才能达到调整好其心态的目的,心态调整好了,彼此之间及时沟通,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一切消灭在萌芽状态,学会了换位思考,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主雇也要双向选择
陈安军(西安大秦律师事务所律师)雇主和保姆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我认为,雇主和保姆是一个双向选择性问题,双方在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后,如果感觉不合适,完全可以放弃对方。出现分工不明、具体事宜不细化等问题所导致的矛盾,只有通过家政工作的具体规范后才能使这一行当走上正规。“保姆日记遭遇雇主偷批”事件的出现,就是由于家政工作不正规所造成的,雪儿能够勇敢地站出来面对现实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很具代表性的,对其官司我们也充满了信心。
劳务关系法制化
李长英(西安市妇联维权部部长)目前西安家政服务市场出现了一种供不应求的现象,虽然保姆来源主要来自西安周边的一些农村,但由于她们都有一种吃苦朴实的秉性而备受雇主青睐。但是这些保姆存在一个共同的缺点,那就是缺少维权意识,特别是在受到严重侵权后不知道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只能忍气吞声。因为目前劳务关系还没有一个法规来约束,因此,将劳务关系法制化是非常重要的。将工作量以合同的形式规范下来,出现侵权后该怎么维权等,这样一来,在管理跟上趟的情况下,才能减少一些事情的发生。
多点理念多点修养
袁建平(西北政法学院教师)人和人是平等的,人是公民,公民之间也是平等的,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人和人因分工不同而导致了所处的地位不同。职业是不分高低贵贱的,现在的社会不缺乏法律规则而缺少理念和修养,雪儿的遭遇就是这种现象的一个具体反映,所以不能不引起全社会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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