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谭柯实习生杨玲)《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乘车规则》(下称《规则》)听证会昨在市建委举行。参加听证会的市民代表在赞许出台《规则》能确保文明乘车时,也纷纷建议《规则》应该要多些人文关怀。
焦点一:
工作人员也应付费进站?
“任何人进入城市轨道交通付费区即为乘客,并表示已知有关规定并同意遵守(《规则》第二条)。这种提法是明显的霸王规定。”
市民代表刘顺逵认为,按此规定,工作人员、检查人员进入付费区,也应算作乘客,因此他们也应该购票进场,这样的规定有失偏颇。另一方面,对轻轨的乘车规定,如果管理方未将相关规定告知市民,让市民知晓,市民怎么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因此,乘客一进入付费区就硬性认定人家知晓规定并要求遵守,明显带有强制行为,这是典型的霸王规则。本来制定《规则》是要求市民文明乘车,这种强制性规定是不是有违《规则》制定的初衷?
焦点二:
军烈属乘车没有优待?
“对持特殊票种的乘客,车票稽查人员有权要求其出示有效证件以证明其持票资格(《规则》第十条)。这条规定指代不清。”
市民代表罗永林认为,从今年10月1日起,国务院关于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及离退休军人乘坐任何交通工具的优惠政策都已明确,但轻轨乘车规则中并没有明确标明,这与国家的有关政策明显不符。按照规定,军人、全市4600多军烈属和1800多离退休军人应该享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制定的优惠政策,充分体现我市拥军优属的传统。
焦点三:
乘客不准在车内躺卧?
“车内不准躺卧”、“乘客自身过错造成伤害之事故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等规则,成为市民认为其缺乏人文关怀的重要方面。
市民沈彬认为,市民在乘车时,随时都有不可预知的事情发生。如果市民在行车中突然生病怎么办?老年人突然晕倒怎么办?这些情况发生后,按照《规则》的规定,他们只能站着或坐着,而不能躺在座位或车内,这样做不但毫无人情味可言,而且与我们整个社会的道德标准相违背。因此,轻轨车内应该设立特殊的座位,预防意外事故发生,而不能因为规定而忽略道德范畴。
市民代表戴承德认为,无论市民有多大过错,按照相应的法规,市民也不可能承担全部责任。因此为了避免以后纠纷的出现,要考虑商业的补偿机制,要在管理机制上进行探索,既要有利于乘车的管理,杜绝不文明乘车的现象,又要制定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