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9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2839起,同比减少561起,死亡2338人,同比减少93人,分别下降4.19%和3.83%。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事故42起,同比减少4起,死亡165人,同比减少30人,分别下降8.7%和15.38%;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3起,同比持平,死亡53人,同比减少9人,下降14.52%。可见,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表现为事故总量下降,重特大事故下降,部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今年全省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在有些地方比较突出,如今年发生的两起特大事故均为个体经营。如何在非公有制企业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二是高危行业仍是影响我省安全生产大局的主要方面,今年消防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有上升,煤矿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依然居高不下。
分析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是认识和投入问题。企业的安全投入欠帐太多,落后地区尤为突出,特别是安全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省安全监管部门曾经到渭北的几个矿务局进行调查,发现其安全基础设施欠帐不是几百万、几千万的问题,有的矿务局投入欠帐上亿元。包括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投入,各市、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欠帐问题,有的县至今没有消防队。今年上半年潼关县发生火灾后,只能到临近县紧急调动消防队灭火,严重影响事故的救援工作。
今年7月份,省安委会集中开展了全省安全生产督查活动,在督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安全问题依然十分严峻。在煤矿方面,蒲城、澄城交界的洛河两岸仍有露头煤开采窝点。韩城石窑塔矿越层开采,桑树坪矿周围的卓立煤矿、福兴煤矿、煤电联办矿越界开采保安煤柱;耀洲区瑶曲鑫瑶煤矿长期越界开采,与相邻的下石节矿打透,威胁下石节矿的安全。在非煤矿山方面,柞水大西沟铁矿违规使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尾矿库;宁强县黑木林铁矿非法开采1077坑口;有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不规范,没有可操作性,安全评估工作进展较慢。在危险化学品方面,部分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监管职责不清,民营、个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也没有编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在道路交通方面,货运中的“大吨小标”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农用车辆无牌无证、非法载客现象在个别地区还存在,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工作还需加强。
这些现象表明,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还不容乐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还非常繁重。
四季度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分迫切。首先要结合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举措,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按照审批程序发证,部分项目不符合要求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达到规定条件后再发证;对那些确实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能发证。其次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实现。要督促各类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各项制度,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同时,推动企业切实解决好安全投入问题,在安全评估过程中,要把企业是否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基本前提加以落实。第三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在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要深入做好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督查和抽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点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督查和抽查,重点督查安全责任是否到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危险源是否有效监控,隐患是否及时得到整改。不仅要深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认真查处追究事故责任,更重要的是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四要加快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目前我省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在许多方面还很不完善,加快建立全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十分重要而紧迫。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抓紧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底,建档登记,落实好监管责任和措施。同时,指导企业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点行业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救援组织机构和救援队伍,配备充足的防护和救援装备、器材等,制订大范围的人员疏散预案,以应对突发性事故。要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建立非常完整的信息网络系统,分级建立和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基础数据库和检测分析系统。做到从上到下,从下到上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准确的安全生产信息,以便有效地实施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和隐患的动态化监控管理。
(毛晓燕 张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