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广勋
据《京华时报》日前报道,某区一所小学在没有收到教师捐款的情况下,将3440元的救灾捐赠交到区街道办事处民政科。该校教师得知,这笔所谓的“自愿”捐款要从教师的工资中扣除。
不知何时,有的自愿捐款有些变了味。就拿数额上说吧,不是你想捐多少就捐多少,而是上级通常会给布置一个固定数额,有人捐得少或未捐,还要被“动员”或受到奚落。如此“自愿”捐款哪里还谈得上自愿呢!
笔者以为,这样“任务”式的“自愿”捐款所滋生的弊端不容忽视。
首先,这样的“自愿”捐款失去了其本身的人道主义意义。所谓自愿,就是没有带一点强迫的色彩。这样才可能激发捐款人的人道主义意识,久而久之,才可能在全社会的人群中真正自发地形成一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氛围。
其次,这样的“自愿”捐款实际上漠视了对人们进行爱心教育的大好机会。其实,按照自愿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去搞,这应该是一次次倡导关爱他人、助人为乐社会新风的很有意义的活动。这才是自愿捐款所应追求的目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是为了完成“任务”。
让自愿捐款真正回归其本意,辅之以一些宣传教育,相信所有有爱心、有能力的人都会伸出捐助之手的,这比那种硬邦邦的做法要好得多。网络编辑:刘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