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汤琦琳)从即日起,上海将取消社区外来人员就业证登记费、夫妻关系证明书、出国证明费等34项行政性收费项目。同时,卫生许可证、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证等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也将降低。这是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得的信息。
独生子女证不交费
据悉,取消的34项行政性收费项目涉及公安、工商、文化、卫生、交通等17个部门,以证件收费居多。
取消的收费项目中,与市民生活相关的主要有独生子女证工本费、手续费、夫妻关系证明书、私房出租许可证、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等。而准产证申报费、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费、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等则与企业息息相关。
卫生许可证收费调低
据介绍,此次农林、统计、卫生等13个部门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也不同程度地调整。
部分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0.6元/页(原1元/页)
卫生许可证10元(原20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本10元,副本4元(原30元)
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证:20元(原50元)
外资企业财政登记证:20元(原80元)
国际集装箱运输IC智能卡:50元(原150元)
14项收费性质改变
此外,物价部门还将市房地局等4个部门的14项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中包括:公共厕所管理费、个人出国留学咨询服务费、垃圾清运费、规划设计收费等。
据了解,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后这些项目将由市场进行调节,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并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使用税务发票。调整收费性质后,收费标准暂时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