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首批环境友好企业今天命名,这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和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的十六大提出,要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必须转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推动整个社会真正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工业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之一,企业是工业污染防治的主体,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细胞”。从企业发展角度分析,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必须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按照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企业则不但要充分考虑满足生产全过程的环保要求,还要将产品消费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只有这些对环境“友好”的企业,才能规避“绿色壁垒”,获得通向国际市场的“绿色护照”。走文明生产之路是企业生存之本、发展之本。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重在治本。环境管理的工作思路应紧紧围绕“治本”而开展,这不仅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我国环境管理的需要。“治本”既要体现在环境管理思路上,更要体现在环境管理制度上。而传统的环境管理主要依靠“末端管制”手段。自1990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在联合国环境署(UNEP)的支持下,在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审计,通过改进工艺、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综合效益。我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开始走上了一条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新路子。
从环境管理角度看,以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主体的“末端管制”法规体系仍将长期存在。现行的环境法规则主要是以约束行为、惩治违法为目的的,对许多的遵纪守法并愿参与更多环保行动,自愿做得更好的企业则缺乏引导、指导的规定和手段。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是新形势下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治本举措。(记偕)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