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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启动扶残助学工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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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11月17日12:02 来源:南方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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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 广东省残疾人危房改造扶残助学工程工作会议今日(11月17日)上午在广州召开。
南方网讯广东今日(11月17日)启动扶残助学工程,数万计贫困残疾人今年上学不再难!记者今日(11月17日)上午在省残疾人危房改造扶残助学工程工作会议上获悉,广东省将在2004至2008年期间实施扶残助学工程,受助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城乡贫困家庭的残疾学生,重点为正在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兼顾资助部分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
考上大学每年获助800元
据悉,贫困残疾生受扶助随着教育阶段依次升高,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在校贫困残疾大专、本科生,每人每年资助800元;普通、特殊教育学校高中(含中专、中技、职高)贫困在校生,每人每年资助600元;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残疾学生,每人每年资助400元;参加函大、电大、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单科考试成绩及格,累计通过五门考试即可申请资助一次,每次资助800元,总申请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每年安排百元作专项资金
为保障扶残助学工程的顺利有效实施,按实施方案规定:省本级从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每年安排100万元作为扶残助学工程专项资金,这些资金用于17个财政转移支付市,省扶残助学工程领导小组最后确定省本级专项资金受助对象。其他7个非财政转移支付市的资金由当地政府配套解决。
在户口所在地残联领《申请表》
据悉,申请资助的贫困残疾学生由村(居)委会、就读学校对其情况进行初审,经初审同意后,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残联递交《申请表》,由残联、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地级以上市残联省残联。当年新入学贫困残疾大学生、高中生优先确认为受助对象。受助对象每年度确认一次,由受助学生户籍所在地级以上市残联予以7天时间的公示。
(编辑:唐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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