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落实《村委会组织法》的第3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笔者在最近的一次调查了解中发现,位于城郊结合部的街道农村换届选举工作呈现出不同于乡镇农村的特点。
调查来看,各街道对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高度重视的,对推进村民自治的工作所采取的措施是有成效的。特别是通过开展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使村级基层干部受到了教育,基层民主建设的推进具备了较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对换届选举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易产生“放、怕、靠”的思想。对换届选举工作,片面认为党组织不应过多干预,选谁算谁,放着不管,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工作中缩手缩脚,不去理直气壮地大胆领导和引导,怕出现问题;对村委会建设的基本情况了解不深、心中无数,特别是对个别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村更是拿不准,吃不透,拿不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无法主动开展工作。
二是的村委会班子不健全,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客观因素的存在影响了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村两委班子或领导成员之间不团结,相互争权夺利,精力不放在工作上,结果越闹越乱,致使班子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三是村干部素质差、能力弱,缺少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
三是宗族派性严重是这次换届的最大问题。从调查情况看,城区的村相对人口少,家族集中。全区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村由于宗族、家族或派性严重,已直接影响到这次换届选举。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一是由于受村里一些历史上遗留问题的影响,各帮派抵触情绪根深蒂固;二是在市场经济形势下,农村以家庭和个人为主体的新经济格局的形成,使村集体的凝聚力减弱,宗族势力的作用发挥越来越大;三是有关方面对农村的一些歪风邪气打击不够,存在明哲保身的消极态度,不给干工作的村干部撑腰壮胆,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歪风邪气的滋长。
四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意识极不平衡。从调查来看,村民的民主权利意识出现了两极分化的状况,除部分村的个别人,强烈要求民主权利的一小部分人关心这次村委会换届外,大部分村的村民小农意识较强,整体素质远未达到与经济发展相应的水平,对村委会换届缺乏热情,认识不到自己的民主权利,对村政事物漠不关心,认为怎么选都行,谁当选都无所谓。这种想法给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
针对调查中了解到的问题,结合城郊农村实际情况,建议在下步村委会换届中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深入宣传发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从现在起到村委会换届之前的准备阶段,区、街、村各级都应当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抓住关键环节,在选准选好村委会班子成员上下功夫。换届选举过程中,村委会要将任期内的工作向群众汇报清楚,让群众了解班子的工作。对因工作得罪人的好干部,党组织要敢于为其撑腰、说话,肯定成绩,帮助树立威信。可以搞事先述职、竞选演说,并组织评议引导,给党组织认为合适的人选多做宣传。要向广大村民宣讲村委会干部的任职资格、标准和条件,特别是把候选人应具备的奉公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勤政、年富力强、热心为民服务这五个方面标准讲清楚,正确引导广大村民的选举意向,帮助村民明辨是非,处以公心,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真正选出符合条件的“当家人”。
实行分类指导,深入细致地做好试点工作。针对每个村千差万别的具体情况,要注意实行分类指导,进行先期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在面上逐步推开,善于把问题解决在试点工作中。对班子强、作风硬,干群关系密切,工作基础较好的村,可如期进行换届选举;对工作一般,问题比较多,干群关系不太好的村要采取领导靠上,集中力量,做深入细致思想教育工作,重点突破,成熟一个换届一个;对后进村,要暂缓安排选举工作,不要吃“夹生饭”。对扰乱、破坏选举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能否顺利完成,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特别是街道党工委和村党支部,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把换届选举的总体安排、干部标准、选民界定、交叉任职等事项落到实处,绝不能大撒手,放任自流。(潍坊市奎文区人大研究室吕世辉)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