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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科案谁输谁赢留下悬念 审理延期今日继续开庭(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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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11月17日16:00 来源:云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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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宣科诉吴学源、《艺术评论》杂志社名誉侵权案,由于该案涉及到名誉侵权、学术争论和丽江申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等内容,加之原、被告双方所举的证据比较多,所以未能在一天内审理结束,今日还将继续审理。谁输谁赢,双方是否会握手言和尚留悬念。
昨日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本报昨日预报的相关人员均出现在法庭上。原告席上有宣科及其律师马军、孙继竑,第一被告席上是吴学源及其律师王达人、万立,第二被告《艺术评论》杂志社总编辑田青、社长赵春祥出庭参与诉讼,其律师是王放。
庭审一开始就出现了激烈争论的局面,并且这种气氛一直持续到休庭。马军宣读了起诉状,他说:被告借助阻挠丽江市政府申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把学术上的意见转化为对原告人的大肆诽谤,说“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纳西古乐是挂羊头卖狗肉”;并将学术问题上升为“民族政策问题”,诽谤原告10多年来一直在蒙蔽国内外观众、媒体、各级领导、社会名流、外国高层官员等,诽谤当地政府对民族文化保护、利用是“功利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等。被告《艺术评论》杂志社是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杂志,登载上述文章后果影响面大,各大网站评论激烈,给原告精神上和名誉上造成极大的伤害和损毁,被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提出了两项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吴学源、《艺术评论》杂志社承担对原告诽谤名誉侵权的责任,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向原告赔礼道歉,在全国重要报刊,特别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上刊登道歉启事。要求吴学源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0万元;要求《艺术评论》杂志社赔偿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共计112万余元。
马军一宣读完起诉状,吴学源一方就提出了一个问题,认为原告变更了第二项诉讼请求,并认为已经超过了期限。随后,王达人宣读吴学源一方的书面答辩状,主要观点是:吴学源发表在《艺术评论》杂志创刊号上的《“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一文的核心是对丽江县人民政府申报(2002年申报时的单位)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行为的批评和反对意见,内容客观真实,属于学术争议的范畴,不构成对丽江县政府的名誉侵权,更不构成对宣科的名誉侵权。第二,文章是对“纳西古乐”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非常模糊”提出的学术批评和意见,内容言之有理,不能因为被告的学术观点与原告的主张不同就构成了“名誉侵权”,法律不应介入正当的学术争议,法院不应对学术争论作出裁判。这篇文章并没有侮辱原告的人格,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艺术评论》杂志社采用了口头答辩方式,其认为,被告没有侵害原告的名誉,原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的要求毫无依据。
答辩结束后,原告首先在法庭上举证,被告方进行了质证。由于原告方的证据比较多,一个上午过后,原告方只举完了书证和实物。下午2时,重新开庭后,原告申请的3位证人才得以出庭作证。之后,被告吴学源一方开始举证,他共要向法庭举9组证据,但由于时间关系,只举了6组。当天下午6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并宣布今日上午9时继续开庭。吴学源说:我是“卖烧烤的”
昨日,当原告方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特殊的物证——“安利蛋白粉”时,吴学源说:“我是卖烧烤的。”
昨日上午,原告方在向法庭列举完所有的书证后,又出示了一份物证,其目的是要证明在几年前吴学源曾经向宣科传销过“安利”产品(现已改为直销),证明吴学源不务正业,有失学者风范。在质证时,被告吴学源说了文章开头的那句话;随后其律师王达人发表了质证意见,他说,14日交换证据,看到原告证据目录上有这一证据时,他就想笑,不知道原告要证明什么,今天总算明白了。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这一证据与审理名誉侵权案本身毫无关系。《艺术评论》社总编辑田青说:“我实在无话可说。”3位老者当庭演奏
昨日下午,原告方申请了3位“丽江大研纳西古乐会”的老艺人出庭作证,目的是要证明他们这些老人能演奏、演唱“纳西古乐”。对于130多位旁听者来说,3位老人的演奏、演唱成了一次免费的“晚会”。
昨日下午重新开庭后,原告方申请了和凌汉等3位老艺人到庭作证,经得法庭许可后,他们相继在法庭上演奏、演唱了他们每天晚上都要在“纳西古乐”晚会上演奏、演唱的古曲——《浪淘沙》、《山坡羊》等。对于旁听者而言,3位老人出庭作证说明了一个问题,他们只会演奏每天在“大研纳西古乐会”上演奏、唱的古曲,只会唱古代的工尺谱,他们不会演奏、唱现在的流行歌曲,也不会简谱。在回答被告方的发问时,他们明确了这一点,并表示除了“纳西古乐”,他们不愿唱别的曲,也不愿回答别的问题。
丁强 王法(春城晚报)
记者 丁强 王法 丽江专电(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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