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县人徐某与人合伙利用女儿进行骗婚以骗取男方的聘金。“婚礼”进行数次后东窗事发,徐某和蔡某被警方抓获归案。日前,徐某和蔡某被潮阳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和五年的有期徒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月,徐某与蔡某伙同“老拱”(在逃)商议利用“婚姻”骗取财物,并用徐某正处妙龄的女儿小林(另案处理)作为“新娘”进行骗婚。
6月5日,潮阳金灶镇某村村民阿悦在蔡某的游说下,先后拿出9000多元现金和金首饰到徐某家迎娶了“新娘”。但“新娘”在阿悦家仅住了两天后,趁上街时“逃婚”返回老家。此次行骗徐某分得4040元,蔡某分得1500元,其余财物由小林、“老拱”等人所得。今年6月23日,他们又以同样方法将小林“嫁”给潮阳谷饶某村青年阿桥,骗取了阿桥钱物折合10925元。6月29日上午,小林也“釜底抽薪”走出了阿桥家门。在此起骗婚事件中,徐某分得3980元,其余钱物由同伙蔡某、“老拱”等人分配。
不久,徐蔡两人又找了另一位姑娘阿英(另案处理)作“主角”,将她“许配”给谷饶某村村民阿忠。今年6月下旬的一天,当阿忠欢天喜地娶走阿英时,蔡某、徐某又获利12600元,其中蔡某分得4000元,徐某分得1000元,其余钱物由其他同伙瓜分。
6月28日,发觉“妻子”潜逃的阿忠家人向警方报警,警方经侦查后将蔡某抓获,徐某则逃逸。7月19日,徐某潜回家时被伏击警方抓获。10月15日,潮阳区检察院以蔡、徐犯诈骗罪向潮阳区法院提起公诉。(耀文)(来源:新快报)